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相关事宜在眉山人事考试网(http//:)上公布。
体检和复检费用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八)政审。体检合格人员在体检结果公布后7日内提供手续完善的《眉山市公安机关2018年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政审表》(附件9)。市公安局按有关规定进行政审,因政审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在参加考试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并完成体检。
(九)公示。对政审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眉山人事考试网(http//:)上进行公示。在公示期内群众如有情况反映,可向中共眉山市纪委派驻眉山市公安局纪检组反映。经公示无反映或虽有反映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市公安局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因以上原因和公示期间拟聘人员自动放弃等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十)聘用及岗前培训。公示结束后,对符合聘用条件的,与眉山市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二个月。
招聘结束后,统一参加岗前培训,岗前培训不合格的视为不符合聘用条件,解除劳动合同。
四、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按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实施办法》规定执行,并办理“五险一金”。实行“固定工资+级别工资+绩效工资+补贴”制度,并建立定期工资增长机制。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全程由中共眉山市纪委派驻眉山市公安局纪检组负责监督。监督电话:。
六、其他
本公告由眉山市公安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 ,。
附件:
1.眉市公安局2018年第二批公开招聘普通岗位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
2. 眉市公安局2018年第二批公开招聘专业技能岗位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
3.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专业目录
4.眉山市公安局2018年第二批公开招聘普通岗位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
5.眉山市公安局2018年第二批公开招聘专业技能岗位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
6.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
7. 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
8.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9.眉山市公安机关2018年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政审表
2018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