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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湖南长沙望城区公安局招聘交通协管员8人公告

2018湖南长沙望城区公安局招聘交通协管员8人公告

望城区人民政府 | 2018-10-30
六、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区局辅警办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核发《准考证》,报考者于2018年11月2日到交警大队110室领取《准考证》,持《准考证》到指定考场参加考试(领证、考试时间将另行通知)。

招聘岗位与报考人数比例为1:3,若报名人数较少,则分别以实际报名人数按规定比例核准选招计划。

七、考试内容

考试内容为计算机操作考试和体能测试,由区公安局辅警办、交警大队负责组织实施。

八、体检与考核

依考试成绩与招聘计划,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体检在区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由区人社局统一组织。考核工作在区人社局指导下,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经体检、考核发现不合格的,依次递补两次参加体检、考核的人员,两次递补后终止。参检人员必须出具计生证明,违反计划生育者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九、聘用

经体检、考核合格,确定聘用人选,与区公安局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后,办理相关手续。

十、工资待遇

道路交通协管员实行聘用合同制,区公安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聘期内工资和福利待遇元),工资构成: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加班工资+特殊津贴+社会保险(基本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生育),区公安局对所招聘人员实行三年一聘,一年一考核。

十一、招聘工作的保障

为做好此次招聘工作,区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做好招聘人员的车辆及经费等相关保障工作。区纪委监察局对招聘过程实行全程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原标题:望城区公安局公开招聘交通协管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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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附件2:

长沙市望城区公安局

2018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