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其中,报考资格初审由招聘工作人员在报名现场当场进行,并在《贵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签署初审意见。
六、体能测评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方可进入体能测评环节。
(一)体能测评项目
男子:1000米跑、100米跑、俯卧撑、立定跳远;
女子:800米跑、100米跑、仰卧起坐、立定跳远。
(二)体能测评成绩评定标准
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锻炼达标标准》(2010年版)执行。个人体能测评成绩按照各项目评分标准分别评定分数,每项目成绩须达35分以上且四项总成绩达到200分以上方为合格。体能测评合格者的综合成绩换算为百分制后按比例计入个人招聘总成绩。计算公式为:体能测评综合成绩=四项总成绩÷4。
具体测评项目及标准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锻炼达标标准》(附件3)。
(三)体能测评时间地点
具体事宜将通过贵港市公安局“贵港警事”官方微信、贵港市公安局互联网官方网站予以通知。
(四)相关要求。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必须结合本人身体状况,签订《自愿参加体能测评承诺书》,凭个人意愿参加体能测评;如本人身体状况欠佳、不宜参加体能测评的,应当放弃参加。
七、理论考试
体能测评合格人员方可进入理论考试环节。
(一)考试范围和考试题型。题型包括4种: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信息化应用等。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考试范围主要包括时事政治、公安基础理论、《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方面的知识,具体内容见《贵港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理论考试复习题库》(附件4)。信息化应用主要是计算机日常办公相关内容。
(二)理论考试组织形式。采取统一组织,分组实施,电脑随机出题,现场评分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考试时间60分钟。
(三)理论考试成绩公布及结果运用。理论考试成绩于考试当天现场公布。考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视为合格。合格者的理论考试成绩按比例计入个人招聘总成绩。
八、面试
在理论考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体能测评与理论考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如同一职位比例内最后一名出现成绩总和并列情况的,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遇特殊情况,由招聘单位结合实际从理论考试合格考生中按体能测评与理论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进行调剂,考生参加调剂后的岗位面试。
面试实行百分制,采取面谈和专业实操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面试人员举止仪表及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人际交往与技巧、动机匹配性、专业能力、技术水平等综合素质。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为合格。合格人员的面试成绩按比例计入个人招聘总成绩。
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公布。
九、招聘总成绩的计算办法
招聘总成绩包括体能测评、理论考试和面试成绩,三者权重分别为30%、30%、40%,即:总成绩=理论成绩×30%+体能测评成绩×30%+面试成绩×40%。
十、体检和政治考察
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政治考察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面试合格人员招聘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体检与政治考察人选。招聘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人选。
确定人选中出现体检、政治考察不合格的,从同一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同等条件下,优先确定公安、军人烈士和因公牺牲民警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正在我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从事公安交通管理辅助工作人员为体检与政治考察人选。
(一)体检。体检参照人民警察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进行,其中视力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体检所需费用由应聘者个人承担,具体体检费用以医疗机构确定的金额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政治考察和聘用。
(二)政治考察。政治考察参照人民警察招录的要求进行,重点考察是否具有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的情形。经政治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十一、公示及劳动合同签订
(一)聘用前公示。体检、政审结束后,根据政审情况,按1:1的比例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通过“贵港警事”、“贵港交警资讯”微信公众号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二)签订劳动合同。经公示无异议的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纳入辅警管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签订劳动期合同,合同期三年。初聘人员实行三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二、成绩运用
应聘人员考试成绩合格的(含体能测评、理论、面试成绩)在本次公开招聘结束后一年内有效。一年内如所报考岗位出现缺额,支队可在面试合格的未聘用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经体检和政治考察合格后补录。
十三、有关注意事项及纪律要求
(一)有关招聘工作的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理论考试、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公示及聘用等相关环节的实施时间、地点、合格人员名单及相关规则要求等信息,均在“贵港警事”、“贵港交警资讯”官方微信公众号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保持密切关注。
(二)应聘人员务必保持手机畅通,如通讯方式变更应及时告知工作人员。
(三)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工作程序,规范操作,面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招聘期间如发现报考人员出现不符合报名条件、违纪违规、违反招聘纪律要求、弄虚作假行为、作弊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立即停止对其的招聘工作,并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记入本人诚信档案。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贵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8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