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比例,根据综合成绩(笔试60%,面试40%)从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列前)。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长沙支队承担。
(四)政审
体检合格的同志将进入政审环节,因体检或政审不合格以及其他原因出现招聘职位数空缺的,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招聘对象。
(五)培训
在被确定为招聘人员后,支队统计服装型号、制作服装等,并计划组织岗前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二十天,凡培训合格人员发放结业证书并分配工作单位,不合格人员将予以劝退。
四、工资待遇
拟招聘对象参加培训并试用两个月后,经考核合格正式聘用,并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工资标准为每人每月基本工资2400元,加班费平均每人每月300元,考核奖平均每人每月200元。法定节假日加班按劳动法有关规定发放加班费。试用期只发放基本工资。签订劳动合同后下一个月起,按长沙市的标准统一购买“五险”一金和意外伤害保险。
五、日常管理
辅警的管理参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公安部等五部委《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通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公安交通管理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和《湖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规定》,结合长沙支队实际执行。辅警采取驻队管理模式,驻队期间原则上24小时不能离开工作地,特殊情况必须请假,驻队期间与民警一同食宿,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统一开支,无需个人承担。
辅警原则上每月休息8天,上下班的交通费自理。辅警参加工作满1年后可以享受年休假。其余未明事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规定办理。
报名咨询电话:0731 -(长沙支队政工纪检室)
监督投诉电话:
特此公告
原标题:湖南省高速公路交通警察局长沙支队招聘交通辅警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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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高速公路交通警察局长沙支队
2018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