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形式,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笔试内容为基本素质测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所具备的基本素质,主要内容包括应知应会的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及简单的公文写作。采取统一试题、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成绩由到低分按比例(招聘名额3人及以下的按1:3的比例确定)确定进入体能测评环节人选,与入围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总队机关车辆驾驶岗位除测试笔试内容外,还将测试车辆驾驶技能。
五、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测评项目为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能确定为体检、考察和政治考核人选。体能测评成绩在测评点当场公布,不计入应聘人员考试成绩。受测者须严格遵守体能测评的有关规定,由本人独立、逐项完成各项测评。在参加体能测评前,须签订《本人身体状况确认书》(附件5)。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测评有关规定的,取消其体能测评资格。对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放弃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时着运动鞋、运动服。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能测评成绩并列的,加测1000米跑项目。
六、体检、考察和政治考核
经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根据笔试成绩排名,由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和政治考核范围人选。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如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按男子1000米跑成绩确定人选。名单在济南邦得公司门户网站()予以公布。
(一)体检。体检前,在济南邦得公司门户网站()发布体检公告,告知体检有关事项。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省人社厅、省卫计委、省公安厅《关于明确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和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公通〔2017〕30号)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取消应聘资格;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应聘资格。如对体检结果存在异议,应聘人员可提出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须在规定时间和指定医疗机构进行,最终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应聘。
(二)考察及政治考核。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工作和应聘期间的表现等方面的情况。政治考核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核的有关要求进行,对考察对象本人及其家庭成员、近亲属相关情况进行全面考核,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聘为辅警的情形。
(三)人员递补。对应聘人员因主动弃权或体检、考察、政治考核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体能测评达标的其他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政治考核结束后,如有职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数不足的,可将招聘计划调剂到其它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