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部 导航

2019年山东省公安厅高速交警总队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章(13人)

2019年山东省公安厅高速交警总队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章(13人)

七、公示

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成绩、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及政治考核情况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聘用

拟招聘为山东省公安厅高速交警总队辅警的,与相关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安排到山东省公安厅高速交警总队相关单位工作,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考核合格后,方可正式任职。不合格的,退回劳务派遣单位。

九、相关待遇

劳务派遣公司统一缴纳“五险一金”,试用期满每月工资待遇3000元(含工资、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试用期间发放试用期工资(正式工资的80%)。统一配发服装及装备。

十、其他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要及时通过招聘网站()了解发布的更新通知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通知信息而影响应聘的,责任自负。

招聘咨询电话:、。

本简章解释权归山东省公安厅高速交警总队所有。

点击下载>>>

山东省公安厅高速交警总队

2019年4月9日

(关注微信公众号:山东招警考试,为考生提供山东省内招警考试信息及备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