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笔试、面试
本次招考不设置开考比例,考试分为笔试、面试,总分为100分;
1、笔试(分值占50%)
笔试时间:2019年8月12日(15:00—17:00)
笔试地点:普安县公安交通管理局一楼大会议室
报考人员凭居民身份证和《警务辅助人员考试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交通法规、道路交通安全知识;
2、面试(分值占50%)
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数,按笔试分数由高到低确定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的50%、面试成绩的50%为综合成绩。
六、体检
体检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核和政审工作暂行规定》执行。
七、录用审批
经笔试、面试、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考核合格予以聘用,由县公安交通管理局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1年,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再逐年续签。
被聘用的警务辅助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工资=月工资2500元+每月绩效考核500元+五险(单位缴费部分由单位缴纳,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缴纳)。经试用期过后,能胜任岗位工作的,可参加当月工作绩效考核。
八、工作要求及有关说明
本次招聘工作接受普安县公安局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因考生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招聘办联系不上考生的情形,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普安县公安交通管理局
2019年7月31日
原标题:普安县公安交通管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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