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面试
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采用结构化方法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成绩合成和排名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身高的由高至矮确定排名顺序。
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公安警察院校毕业生、交警支队在岗辅警优先。
(六)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参照标准为《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
对体能测试合格人员进行体检,参照标准为《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湘人发〔2005〕31号)。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能、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替补。
四、聘用
对通过招聘程序的合格人员按综合成绩排名1:1确定拟招聘人员,与邵阳市海豹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劳务派遣至邵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城区大队安排工作,试用期为1个月。
五、保障与待遇
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等所需经费由市财政全额保障,按规定缴纳保险,并为其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1.工资待遇:警务辅助人员录用后,月工资福利待遇约为4000元(含五险和个人应缴纳部分)。
2.设置工龄工资。工作满1年以上的每年增加工龄工资50元/月,逐年递增,最高不超过500元。
3.实行年度绩效考核,按考核结果核发绩效奖金3600元—6000元。
4.辅警人员工作岗位由用工单位招聘后确定,服装根据需要由用工单位负责购买。
六、未尽事宜由邵阳市海豹劳务派遣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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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理
原标题:2017年邵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警务辅助人员(铁骑)招聘公告(第一批)
邵阳市海豹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2017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