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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许昌第一交通执勤大队交通管理岗位勤务辅警招聘6人公告

2017许昌第一交通执勤大队交通管理岗位勤务辅警招聘6人公告

(二)面试

重点考察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自我情绪控制、人际合作意识与技巧、求职动机与拟任岗位的匹配性、举止仪表等。综合测试满分为100分。

参加面试时须携带报名表第三联和本人有效身份证。面试结束后,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2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综合成绩相同,则共同进入体检环节)。

(三)体检

从到低分按照招考计划1:1.2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因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将按照同一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体检所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自行承担。

(四)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标准参照人社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体能测试不达标造成的空缺,将按照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递补人员需体检合格,体测达标。

(五)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根据综合成绩确定,按照1∶1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参加考察政审人员,考察政审参照公安部印发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核和政审暂行规定》实施。因考察政审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将按照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递补人员需体检合格,体测达标。

(六)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

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体能、体检和考察政审结果,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

五、人员管理和薪酬标准

(一)此次招聘的辅警实行劳务派遣的用人方式,所招聘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到许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第一交通执勤大队非执法岗位工作。招聘人员在岗工作期间,由许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第一交通执勤大队按照辅警人员管理规定进行管理、使用和考核。

(二)招聘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间接受上岗前培训。试用期满不合格的,不再聘用。招聘人员在岗使用期间违法违纪、考核不合格以及符合其他合同解除和终止条件的,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三)被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有关手续,按时报到。对本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被聘用人员月工资为:市区最低工资标准(1720元,含个人缴纳社会保险部分)+绩效工资(350元),单位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大病、工伤等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六、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许昌市人事人才网()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专用网站,有关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许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第一交通执勤大队负责实施。

政策咨询电话:

联系人:张警官

原标题:第一交通执勤大队2017年交通管理岗位勤务辅警招聘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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