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用工性质
本次招聘人员用工形式均为劳务派遣用工,薪酬待遇及晋升按照区有关规定执行。
十、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一)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光明大队,投诉举报电话:;
(二)光明区纪委监委机关,投诉举报电话:;
(三)光明区人力资源局,投诉举报电话:。
十一、其他事项
(一)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
(二)报考相关资格、年龄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20年4月23日;
(三)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均包含本数。
(四)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五)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针对本次考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方无关。
(六)本次招聘各环节以邮箱或电话方式通知,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资格审查未通过、考试未合格者不予通知。
(七)在考察、体检、公示环节,如考生出现考察、体检不合格,或公示中有影响聘用情形的,相应岗位可按考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考察、体检、拟聘人选。
(八)拟聘人选无正当理由或虽有正当理由但未经用人单位批准,30天内(从公示结束之日起算)未办理相关报到手续的,考试成绩失效,取消其聘用资格,相应岗位可按考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考察、体检、拟聘人选。
(九)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考生在参加考试前,应按要求提供本人健康绿码及14天个人轨迹查询结果证明。未按要求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资格。
(十)本公告由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光明大队负责解释。
附件: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光明大队
2020年4月23日
原文标题: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光明大队2020年4月公开招聘一般类岗位专干公告
文章来源:
如有疑问,可添加客服小姐姐微信详细咨询
关注微信公众号:辅警招聘考试网(fjzpksw)回复“10G”
免费领取辅警文职10G备考资料
原标题:
文章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