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有志于维护习水公共交通秩序稳定,具有良好体能技能,有高度责任心和勇于担当精神的优秀青年。
(二)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的本县户籍人员,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热爱公安工作,保守工作秘密。
2.本次招聘限男性(需参加24小时治安巡逻、轮值,全天候备勤,且需要协助处置突发事件等工作)。
3.文化要求:高中(含职高、中专)及以上学历。
4.年龄要求:18至30周岁(即1988年2月1日以后出生)。
5.身体要求: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纹身、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矫正视力5.0以上,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应聘人员应按要求参加体检,所检项目达标标准参照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安机关有关规定。
6.优先招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警察类院校毕业生、退役士官士兵、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和专门技能的人员。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收容教育的,或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被治安拘留的;
(2)曾经吸贩毒、本人或家庭主要成员参与邪教组织活动的;
(3)本人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曾被开除公职、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或因违纪违规被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的;
(5)现为本单位在岗辅警人员的;
(6)不能提供相关证书、证明原件的;
(7)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人员。
2招聘人数及身份
此次计划招聘交通辅警100人,用工性质属于编制外劳动合同制人员。
3招聘方式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依照笔试、体能测试和面试总成绩经体检政审合格后从高到低依次录聘,实行动态管理。
4招聘程序
依照发布招聘简章、报名、资格初审、笔试、体能测评、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试用、签订劳动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2月22日-3月10日。
2、报名地点:习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府东路213号)。
3、由考生本人亲自到现场报名,报名时按要求填写《报名申请表》并提供以下资料:
(1)学历证明、退役证明、机动车驾驶证C1以上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有效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3月11日至3月15日,资格初审合格后,听候通知领取准考证;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听候通知退还报名资料。
(三)考试。考试以笔试、体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均实行100分制。其中,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30%,体能测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考试成绩的20%。
1.笔试。笔试内容: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基本知识、电子文稿编辑、电子表格制作、公文写作、现场摄影基本技能。(须上机操作,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体能测试。测试项目:10米×4往返跑。100米短跑,立定跳远,男子俯卧撑、女子仰卧起坐,以上五项各占25分。(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