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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福建南平建瓯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40人)

2021福建南平建瓯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40人)

4、体检

根据招聘人数1:1的比例,在体能测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以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和政审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国家规定《公务员体检录用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要求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或者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步态异常等);以及无纹身刺臂情况。体检费用自理。除当日和当场复检项目外,拟聘用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须在2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视为放弃,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最终体检结论。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政审、公示、聘用和递补

政审工作由市公安局负责审查。

根据招聘人数1:1的比例,对体检、政审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网址:“中国·建瓯”(http://www.jo.gov.cn/)和“建瓯公安”微信公众号。

1、对于体检和政审都合格的人员,并经网上公示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各岗位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予以聘用,办理聘用手续并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

2、以《建瓯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中意向岗位为主,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名额数招录。不足的,从其他意向岗位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予以补足。

报考人员与其他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由报考人员自行解除,凭原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办理聘用手续。

进入体检、政审的人员因体检、政审缺席或不合格或不服从岗位调剂而放弃的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原则上从合格的人员中按照各岗位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选,原则上只递补一次。

工作职责与工资待遇

(一)工作职责

1、勤务辅警负责协助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开展执法执勤和其他勤务活动;

2、文职辅警负责协助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从事文字写作、内勤等工作。

(二)人员身份及工资待遇

1、人员身份:辅警人员身份为编外合同聘用制人员。被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被聘用人员岗位根据需要统一安排确定,报考人员必须服从安排,不服从者不予以聘用。

2、工资待遇按我市劳务派遣有关规定,根据不同岗位确定工资标准及相关福利待遇。

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按照公布的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如实填写相关资料。报考人员应对填写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错误、不全、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直接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进入体检、政审、聘用环节后,因个人原因放弃的,2年内不得参加建瓯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

(二)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了解最新考试相关信息,同时在招聘过程中,应确保手机畅通。

(三)驻局纪检组将对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并全程受理投诉举报,电话:0599-3855032。

(四)未尽事宜由建瓯市公安局政工室负责解释。

建瓯市公安局

2021年2月19日

原标题:2021年建瓯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VZQq9PzqcwDQzMk2KRpyR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