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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湖北黄冈蕲春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招聘交通协管员公告(26人)

2021湖北黄冈蕲春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招聘交通协管员公告(26人)

蕲春县人民政府 | 2021-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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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入口由此进,开放时间为3月19日至3月25日)

为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缓解交通管理工作压力,经报请相关部门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26名交通协管员(公益性岗位)。实行自愿报名,依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考试、考核,择优聘用。具体工作由县公安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一、招聘数量

本次拟招聘交通协管员26名,其中男性22名,女性4名。

二、招聘条件

(一)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具备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

(二)本次招聘交通协管员年龄在18岁至35岁之间(2003年3月1日之前出生-1986年3月1日之后出生);男性身高在1.70米以上;女性身高1.60米以上;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军人放宽到高中、中专、中职)。

(三)身体健康,体型端正,无残疾、无纹身、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裸眼视力在4.8以上。

(四)具有本县户籍。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交通协管员: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治安行政处罚的;

2、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或者开除的;

4、曾因在职辅警辞去职务或违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5、家庭成员、近亲属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交通协管员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本次公开招聘的报名各个环节,包括填报个人信息、上传个人照片、岗位信息维护、初审及查询、缴费和打印准考证均通过蕲春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考试报名入口进行。报名人员应如实填写、提交报名信息。报名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号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凡弄虚作假、信息错误或不符合条件的将被取消应聘资格。

2、报名时间:2021年3月19日9:00至 2021年3月25日17:00。

3、资格审查、打印报名表时间:2021年3月19日9∶00至3月25日18∶00。本次招聘在网上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可同步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打印报名表(建议打印3份备用)。

4、缴费时间:2021年3月19日9∶00至3月25日24∶00,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网上缴费。在规定时间内网上缴费成功者即视为报名成功,凡没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则视为放弃。

报名费用:按照省物价局鄂价费规【2011】100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考试50元/人/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