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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湖北黄冈蕲春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招聘交通协管员公告(26人)

2021湖北黄冈蕲春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招聘交通协管员公告(26人)

蕲春县人民政府 | 2021-03-15

5、准考证打印时间:具体时间另见公告。

报名要求:凡符合招聘条件的对象,须按真实情况填写,所填写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将取消参考资格。

(二)考试

1、笔试:为确保招录工作的公正,本次招录先行组织笔试,笔试工作委托第三方组织。考试时间另行通知。笔试工作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招录比例的1:3确定入围体能测试人员名单。

2、体能测试:体能测试由县公安局组织测试,聘请相关专业人员担任体能测试裁判,体能测试项目为:男子1000米,4*10米往返跑,立定跳远;女子800米,4*10米往返跑,立定跳远。达标准参照人民警察体能达标准执行,其中男子1000米30岁以下4’25”,31-35岁4’35”立定跳远30岁以下2.15米,31-35岁2.05米.4*10米往返跑13”10.女子800米30岁以下3’20”,31-35岁3’30”立定跳远30岁以下1.7米,31-35岁1.6米.4*10米往返跑14”。

3、面试:体能测试达标者全部进入面试,若体能达标人数不足招人数的1:2,根据体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4、考试结果运用: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总成绩男子前22名,女子前4名入围体检。

(三)体检

考试完成后,组织入选考生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对体检不合格者直接淘汰,空缺人员按笔试、面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考生本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两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应在定点的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四)考察和公示

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县人社局、公安局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以及报考期间表现等情况进行考察,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对考察合格人员,在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考察不合格者,则取消聘用资格,其空缺依次递补。

四、聘用后待遇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由公安局交警大队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期限三年。

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报名咨询电话: 0713-7225658

蕲春县公安局

蕲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 12日

原标题:蕲春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1年公开招聘交通协管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qichun.gov.cn/art/2021/3/12/art_19653_138729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