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四川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使用管理办法》等规定,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贡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交通警察警务辅助人员。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名额
计划招聘警务辅助人员47名,具体职位及名额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地或居住地在自贡市;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公安工作;
3.年满18周岁、不超过35周岁,报考年龄计算时限截止2021年3月31日(含);
4.具有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或者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3)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4)因赌博、卖淫嫖娼受过行政处罚或者有吸毒史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7)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擅自离职,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提供虚假个人证明资料或者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国家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6.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下列人员:
(1)烈士或者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2)退役军人;
(3)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4)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
(二)岗位资格条件
见附件。
三、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3月18日至3月31日(工作日)9:00—12:00和14:30—17:30。
报名地点:自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办公楼614室。联系电话:4702642。
报名要求:报考者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明、退伍(复员)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和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有驾驶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登记证书、各类荣誉证书的应聘人员应带好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者如系在职人员,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聘用合同的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
工作人员对报考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现场填写《自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辅警报名表》1份。所有资料原件经核实后当场退还,复印件和照片不予退还。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和体能测试。笔试和面试分值均为100分,各占总成绩的50%。体能测试分值为合格和不合格。
1.笔试
笔试报名人数与岗位需求名额之比不得低于3:1。在报名工作结束后,未达到比例的岗位,同比例减少招聘名额。进入笔试的报考者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笔试内容:应聘人员考试行政能力职业测验和基本法律知识等,折算总分为50分;文职辅警应聘人员加试专业写作25分题,合并计算为笔试成绩,即折算总分为75分。
笔试时间:2021年4月13日9:00—11:00。
笔试地点:勤务辅警应聘人员考场在自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办公楼2楼会议室;文职辅警应聘人员考场在自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管所2楼会议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