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资格初审
按照本招聘简章公布的招聘条件和要求,对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将通过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经审查不具备报名条件的、无法按时提供相关材料、材料信息存在问题以及弄虚作假的人员,一律不予通过资格审查,并取消其报名资格。
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面试、录用资格。
(三)面试
初审通过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携带报名资料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参加面试。面试主要考核报名人员的自我认知能力、逻辑分析能力、专业知识运用水平以及实际工作经验等。
对面试人员的现场资格审查与面试同时进行。岗位要求的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主要包括:身份证、毕业证及报名时提交的专业技术资格证和相关工作经验证明。未按要求提交有关审核材料的,视为自愿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名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逾期不办理缴费的,视为放弃。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方式另行通知。
三、体检
通过面试人员,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的时间、地点和体检费用另行通知。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录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录用资格。
四、录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与东营市融合人力资源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驻到东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交警一大队服务,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人员,不予录用。
五、工资待遇
1.派驻到东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交警一大队工作,试用期2个月,试用不合格者,不予转为东营市融合人力资源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正式录用人员;
2.试用期每月2000元,试用期满每月4100元(含五险一金);
3.享受两节工会福利;
4.发放统一制服和被褥、统一集中居住、实行编队管理;
5.不能适应所做工作的、在录用期内违法违纪、工作失误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的,予以辞退。
六、其他
有关招聘事项信息将通过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招聘信息,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面试录用的,责任自负。
录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未按时报到,视为自动放弃。
本简章由东营市融合人力资源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解释
咨询电话:0546-8890001
荆女士 18654682313
13280319177
原标题:招聘交警辅警40人简章
文章来源:http://dylss.dongying.gov.cn/art/2021/4/1/art_39508_1028651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