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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浙江金华市公安局轨道交通治安管理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50名)

2021浙江金华市公安局轨道交通治安管理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50名)

金华人才网 | 2021-06-21

(八) 体检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项目和标准详见附件3,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结论不合格的,由轨道分局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九)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入围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及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重点考察报考人员是否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以及核实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

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聘的依据。

(十)公示与聘用

考察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反映有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实不影响聘用的,由轨道分局组织岗前培训,培训合格的,委托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二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不符合要求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五、薪酬待遇

警务辅助人员实行岗位绩效和层级晋升管理的薪酬制度,按规定享受“五险一金”社会保障。各岗位年收入为7万-10万(含单位缴纳“五险一金”),并根据层级晋升情况以及全社会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标准进行动态调整。

六、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参加报名的考生应在笔试前14天申领金华“健康码”。“健康码”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考生可参加资格复核、体测、笔试、面试等环节。

七、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视为弃权。

(三)报考人员存在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的,在考试考察过程中作弊等违反招聘纪律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并列入“黑名单”;对已签定劳动合同的,一经查实,解除劳动合同,予以清退并列入“黑名单”。

(四)关于报考专业、学历、资格条件及岗位要求等信息的咨询,可直接拨打《金华市公安局轨道交通治安管理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计划表》中提供的咨询电话。

附件下载>>>

原标题:金华市公安局轨道交通治安管理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news.jhrcsc.com/newshtml/691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