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安部《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规范》、《云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云公交201786号)等文件要求,经州公安局批准,由文山州公安局交警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辅助考试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社会辅助考试员身份及所从事工作范围
社会辅助考试员为专职从事驾驶考试辅助工作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国家公务员身份,不纳入编制管理,主要职责为在全州范围内机动车驾驶人考场从事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
二、辅助相关工作招聘岗位及人数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助考试员10名。
三、薪酬待遇
被聘用人员工资及其他福利待遇结合其岗位特点、资历条件等,实行动态调整,包含基础工资、级别工作、绩效工资、岗位津贴,并缴纳五险一金和购买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具体执行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并参照《文山州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执行,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爱岗敬业,自愿从事机动车驾驶人考试辅助工作;
2.身体健康,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4.9以上,无色盲、无口吃、无重听,无传染性疾病,无癫痫病、精神病、心脏病、高血压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疾病病史,无酗酒、吸食毒品行为记录;
3.持有报考相应准驾车型汽车类机动车驾驶证。无发生致人死亡或者重伤的交通事故责任记录,无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记录,驾驶证无满分记录,无交通肇事罪和危险驾驶罪记录;
4.招聘年龄范围:21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限文山州内户籍)。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1年10月25日;
5.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含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2.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3本人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个人有不良信用记录的;
4.本人及家庭成员、近亲属被判处刑罚(行政拘留)、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本人及家庭成员、近亲属参与驾驶培训机构、社会考场经营、管理或者在驾驶培训机构、社会考场工作并领取薪酬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机动车驾驶人考试辅助工作的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报考人到报名点进行现场报名方式。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6日上午8时30分至2021年10月28日17时。
报名地点:文山市开化北路229号,文山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办公楼一楼车管服务大厅6号窗口。
(三)相关程序
1.报名流程:
(1)报名人员到报名点领取《报名表》并据实填写;
(2)持本人原件身份证(户ロ簿)、驾驶证、学历证书(全日制学历或成人教育学历毕业证书、学历认证材料)、近期免冠大ー寸彩照2张等相关资料提交招聘工作人员审核;
(3)经审核全部通过的,提交报名材料(高中、中专文凭需提供毕业学校证明)。
2.资格复审
文山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招聘工作办公室按照《云南省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并参照《文山州公安局警务助人员管理规定(试行)》(文公政(20197号)相关规定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查,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方可进入笔试,进入笔试人员名单及参加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信息在“文山交警微服务”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
3.报考岗位设置情况
本次招聘的社会辅助考试人员不设开考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