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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四川内江市交通局开发区分局市开发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补充招聘公告(3人)

2022四川内江市交通局开发区分局市开发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补充招聘公告(3人)

内江人事考试网 | 2022-02-17

(三)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由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开考比例须达到1:2。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用人单位可以按比例缩减或取消招聘人数。

1.面试的方式和内容:一对一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言语表达、应急处置、计划组织协调、人际沟通、情绪控制、职位适应能力等。根据聘用需要,必要时可以增加汽车驾驶、计算机、公文书写等现场操作测试。面试成绩总分100分,面试成绩低于75分者不进入体检环节。成绩相同的,进行现场加试。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成绩在内江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四)体检

体检人员根据补充招聘岗位数量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本次招聘由内江市第二人民医院为体检指定医院,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聘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招聘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参加体检,只递补一次。体检合格人员放弃进入考察环节的,在已参加面试人员内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环节。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由内江市交通运输局开发区分局(内江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参照《关于印发〈内江市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内人社发〔2017〕2号)组织实施。考察后认为不符合聘用条件不予聘用,产生的缺额,按规定程序在已参加面试人员内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须进行体检并合格)。

考察时,被考察人须提供户籍辖区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六)公示

对考察合格的人员在内江人事考试网上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未发现存在“不得报考”情形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因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或中途因考生自愿放弃和试用期内因解聘、半年内离职出现的缺额,在已参加面试人员内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

(七)聘用

经体检、考察、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内须参加用人单位组织的相关业务培训,培训或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或有其它不适合岗位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结束后,符合聘用的,签订2年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四、待遇

聘用后,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结束后,工资标准为:月基础工资2000元、城区交通补助费、差旅费补助、五险一金(含住房公积金)、伙食补助费、绩效考核奖励等。根据需要,配发制式工作服装。

五、纪律与监督

在招聘工作中,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市交通运输局机关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严肃考风考纪,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补充招聘的编外工作员经费由内江经开区管委会拨款保障,补充招聘的执法辅助人员经费由内江市财政局拨款保障。

(二)本次补充招聘的编外工作员(执法辅助人员)工作任务由内江市交通运输局开发区分局(内江市开发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统筹安排。

(三)本公告由内江市交通运输局开发区分局(内江市开发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2-22106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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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内江市交通运输局开发区分局(内江市开发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2年上半年公开补充招聘编外工作员(执法辅助人员)岗位一览表

2.内江市交通运输局开发区分局(内江市开发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2年上半年公开补充招聘编外工作员(执法辅助人员)报名表

内江市交通运输局开发区分局

内江市开发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22年2月11日

原标题:内江市交通运输局开发区分局 内江市开发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关于2022年上半年公开补充招聘编外工作员和执法辅助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njpta.e21cn.com/newsDetail/1207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