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福建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和考核暂行办法》《福建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公路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执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人岗相适。
二、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警务辅助人员8名,具体岗位要求如下: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即在1982年1月1日至2004年7月31日期间出生)。
(四)勤务辅警具有高中(含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持有C1及以上驾驶证满一年;文职辅警具有大专(含)以上文化程度(男性报考者需持有c1及以上驾驶证满一年)。报考者的学历证书必须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
(五)身心健康,体形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缺陷,无纹身、无色盲,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六)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和工作安排。
(七)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岗位所需要专业资质或专业技能的人员。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 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有吸毒史或受到党政纪处分,开除党籍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因违纪或违规被原单位开除或辞退、解聘的;
4.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5.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三代以内直系血亲有精神病史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从龙岩高速交警辅警队伍辞职的,不予招聘录用。
四、招聘程序及方式
招聘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为体现公平、公正,龙岩高速交警支队纪检监察部门将对招聘工作进行全流程监督。
(一)报名及初步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2年8月8日至2022年8月12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报名地点及咨询电话,如下:
报名方式:统一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由本人到现场报名。请考生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中所规定的招聘对象、条件以及不得报名的情形,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信息提交后不得更改,若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产生的后果由填报人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现场填写的《报名信息表》;
2.本人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最高学历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大专及以上学历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近期蓝底免冠彩色证件照1寸2张(一张贴报名表上);
5.报考人员系退伍军人,应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6.报考人员如有工作单位,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原件,如已离职,需提供上家单位的离职证明或解除劳动合同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