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宁波市公安局轨道交通治安分局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宁波市公安局轨道交通治安分局编外工作人员100名。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热爱公安事业,品行端正;
3.年满18周岁,一般不超过40周岁;
4.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忠诚、奉献、吃苦耐劳,服从组织分配;
5.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体素质、工作能力、专业资质或专业技能;
6.具有拟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武术、排爆、突击等特殊技能或者信息技术等专业特长的人员、退役军人、见义勇为先进分子、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转退的救援人员应聘编外工作人员的,可以适当放宽学历、年龄等条件,但是应当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
同等条件下,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退役军人、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等优先录用。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卖淫嫖娼、赌博等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7.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中国人民解放军军籍的;
9.曾因违法违纪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解聘的;
10.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1.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2.有精神病家族史的;
13.其他不适宜从事公安辅助工作的情形。
三、报考程序
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核、体能测评、笔试、面试、体检、政治审查、公示等程序组织实施,接受社会监督。
(一)报名方式
报名方式:邮件报名或现场报名均可。
1、邮件报名:将《应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填写完整,加贴一寸照后以word文档格式,连同身份证、最高学历证书及学信网证明、驾驶证、退伍证、户口本、个人征信等资格审核材料的扫描件以附件形式发送至以下电子邮箱:yzdfrl@163.com。邮件命名为“姓名+轨道分局应聘”,邮件请勿重复投递。《招聘报名表》非word格式或审核材料不齐的均不予受理。
报名咨询电话:18067287670钟老师
2、现场报名:持《应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本人身份证、最高学历证书及学信网证明(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证)、驾驶证、户口本、个人征信等资格审核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2张,到宁波市鄞州区中山东路2622号浙江创新中心一号楼26楼报名,报名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30。
(二)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根据本人条件,严格对照职位表中各职位要求报名。应聘人员条件与职位要求不符的,取消应聘资格,后果由本人自负。
2.应聘人员应确保报考信息真实、准确。如发现虚假信息的,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恶意报名、攻击报名邮箱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