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宁波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岗位宁波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相关单位编外用工人员12名(详见附件1)。
一、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热爱公安事业,品行端正;
3.年满18周岁,一般不超过35周岁;
4.自愿从事公安辅助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5.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体素质、工作能力、专业资质或专业技能;
6.具有拟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文职岗位:本科及以上学历。会基本电脑操作,熟练使用办公软件
勤务岗位: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武术、排爆、突击等特殊技能或者信息技术等专业特长的人员以及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转退的救援人员应聘编外用工人员的,可以适当放宽学历、年龄等条件。
同等条件下,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退役军人、见义勇为先进分子予以优先录用。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卖淫嫖娼、赌博等行为受到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7、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中国人民解放军军籍的;
9、因违法违纪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辞退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
10、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1、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2、有精神病家族史的;
13、其他不适宜从事公安辅助工作。
二、报名程序
坚持“德才兼备、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评、笔试、面试、体检、政治审查、公示等程序组织实施,接受社会监督。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10月20日。
(二)报名方式:邮件报名。
将《宁波市交警局应聘编外用工人员报名表》(附件2)填写完整,加贴一寸照后以word文档格式,连同本人身份证、最高学历证书、驾驶证、退伍证等报名所需资料的扫描件以附件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1171371464@qq.com。邮件主题应注明报考单位、岗位、姓名、微信号。
咨询电话:0574-87856055,王老师。(工作日8:30-11:00,14:00-16:30)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根据本人条件,严格对照职位表中各职位要求报名。应聘人员条件与职位要求不符的,取消应聘资格,后果由本人自负。
2.宁波市公安机关员额内在职辅警不得应聘。
3.应聘人员应确保报考信息真实、准确。如发现虚假信息的,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恶意报名、攻击报名邮箱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4.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且必须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
5.应聘人员在招聘任一环节有违规违纪问题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应聘资格;情节严重的,一律不得再报考宁波市公安机关编外用工人员。
三、资格审查和体能测评
(一)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主要审查应聘者是否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资格审查时考生需携带以下材料:
1.本人、家庭成员、近亲属(直系三代)户口簿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自考学历为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一份;
3.中国人民银行的个人信用报告(四大国有银行营业厅可打印或手机APP上查询下载打印);
4.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5.已就业人员报考须提供基本养老保险历年参保证明(浙里办APP可查询打印)及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