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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重庆招聘交通行政执法工作人员114名公告

2018年重庆招聘交通行政执法工作人员114名公告

四、考试内容、时间和资格审查

考试分笔试、面试。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包括公共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每科分值100分,时间为2018年10月20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  14:00-16:30 申论

公共科目考试大纲在“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信息”栏目下的“招考公告”栏公布。

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由市公务员局统一划定。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等相关信息,请于11月8日9:00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同时,按照报考同一职位笔试合格人员从到低分依次确定并公布进入面试(体能测评)人员名单。进入面试(体能测评)最后一名报考人员成绩并列的,则并列人员均进入。

(二)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在11月12日至11月13日期间进行。进入面试(体能测评)的人员,须持有关证件资料,按照规定时间和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考生应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毕业(学位)证、资格证等相关材料均需在报名开始日前取得。证明材料包括:(1)本人毕业(学位)证、身份证、户口簿,以及招录职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资格证等其他证明材料,同时提供网上报名通过后的考生报名信息表和《2018年公开考试录用交通行政执法工作人员现场资格审查表》(附件3);(2)在职人员还应提供加盖工作单位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3)留学回国人员、赴台陆生(在台湾高等学校接受学历教育并获得学士及以上相应学位的大陆学生)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市公务员局核准,应在报考同一职位笔试合格人员中从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方可进入面试(体能测评)环节。

(三)体能测评

此次招录所有职位均需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由招录机关会同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能测评在11月15日至11月16日期间进行。体能测评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渝人社发〔2011〕103号)、《重庆市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渝人社发〔2012〕81号)执行。体能测评结束后,不再递补人员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合格人员方可进入面试环节。

(四)面试

面试由市公务员局统一组织,招录机关具体实施,面试时间为2018年11月18日。

面试工作按照《重庆市公务员录用面试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渝人社发〔2009〕151号)等有关规定执行。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对于招录指标与参加面试人数比例低于1:2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还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体检)。

考生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2×60%+面试成绩×40%。

招录单位在面试结束的当天向应试人员公布总成绩和参加体检人选名单。上述成绩和名单也可于面试结束1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信息”栏目下的“专业测试面试体检”栏查询。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体检在11月19日至11月20日期间进行。体检人选从面试合格人选中依据总成绩按同一职位从到低分以招录指标1:1的比例确定。若最后一名总成绩并列的,则依次以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若上述各项成绩都相同,则报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加试一场面试并按加试面试成绩的高低依次确定体检人选(若其中1名考生为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则直接将其确定为体检人选)。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渝人社发〔2017〕46号)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二)考察。体检合格者,由招录单位按照《重庆市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渝人社发〔2016〕304号)等规定对其进行考察。

六、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由招录单位同时通过张榜、本部门网络、“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信息”栏目下的“拟录用公示”栏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七、录用审批与试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新录用人员,由招录单位发放《录用通知书》,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从新录用人员到招录机关报到之日起算。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任职定级并进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八、纪律要求

(一)报考人员应严格遵守公务员考试录用纪律和考场规则,诚信报考,不得弄虚作假和舞弊。凡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一经查实,按不同情况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录用资格等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报考人员应认真执行公务员考试录用各环节相关规定。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体能测评、面试、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九、其它

(一)关于招考咨询。为方便报考人员,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就报考政策、网上报名操作和考务安排等事宜,编制了《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2018年下半年修订)》及职位简介等相关信息,报考人员可在“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信息”栏中查询。对《报考指南》没有涉及或者没有解答的有关问题,请按以下方式咨询:

1.网上报名技术及照片审核咨询电话:、。

2.笔试考务及减免考务费咨询电话:、。

3.招录政策咨询电话:、。

(二)关于培训和教材。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以公务员考试试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由重庆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附件:

2018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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