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资格复审材料:
(1)1寸彩色白底免冠证件照1张、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张;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张、学信网学历认证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张(可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认证);
(4)银行征信材料(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
(5)满足优先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成绩当场宣布,面试成绩占总成绩50%。
5.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或递交复审资料者,将视为自动放弃应聘。
6.资格复审及面试后,心理测评合格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总成绩满分100分,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笔试、面试成绩、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位数四舍五入)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进入体检人员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其中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7. 面试成绩、资格复审、心理测评结果将在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官方网站进行公布,同时明确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时间、地点等内容。
五、体检、政审和公示
(一)体检
1.参加体检人员凭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体检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
2.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因体检不合格或未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1次。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3.体检由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自行组织。体检费用按照医院收费标准由考生自理。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其中,单侧矫正视力低于5.0的不合格。
(二)政审
1.体检合格人员,由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实施政审。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因政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1次。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递补人员须体检合格。
(三)公示
政审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将由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
六、工资待遇
(一)薪酬待遇
按照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警务辅助人员薪酬规定执行,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由层级工资、岗位工资、特殊津贴、绩效考核奖金、伙食补助、通讯费等构成。
(二)其他待遇
1.统一配备执勤服装、装备;
2.根据国家法律规定享受带薪年休假;
3.每年组织健康体检;
4.单位统一购买五险一金;
5.年终绩效考核奖金。
七、纪律与监督
招考工作中,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严肃考风考纪,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监督电话:028-86406852(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
理局警务督察大队)
028-12389(成都市公安局警务督察支队)
八、其他事项
1.此公告后各招聘环节公告公示等内容,请报考者自行及时关注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官方网站平台(www.cdjg.chengdu.gov.cn),并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2. 整个招聘过程中凡发现报考者提交虚假信息或存在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心理测评合格、面试成绩60分以上但未能进入体检的人员,考试成绩(或结果)自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之日起半年内有效,可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4.本次招聘由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负责招聘中的各项事宜。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因个人原因造成报考者未参加笔试、体能测评、心理测评、面试、体检、政审、岗前培训等环节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本次应聘。
成都市公安局政治部对本公告有最终解释权。
咨询电话: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028-86406946
成都市公安局政治部028-86407167。
特此公告。
附件:1.《成都市公安机关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
附件:2.《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2011〕48号)
附件:3.
成都市公安局
2023年1月29日
原标题:成都市公安局关于公开招聘176名交通管理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cdjg.chengdu.gov.cn/cdjg/c113937/2023-01/29/content_a5d10292ad594cab93278c4671794b4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