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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河北邢台市南和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交警协管员招聘30人公告

2018河北邢台市南和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交警协管员招聘30人公告

南和县人民政府 | 2018-10-09
(二)报名、资格初审、发放《准考证》

1、报名时间:2018年10月13日---15日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点:南和县博远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祥和路118号(原西环路移动公司对过);联系电话:。

3、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填写《南和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交警协管员报名登记表》。应往届高校毕业生携带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原件及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各一份(父母一方是南和县机关、企事业单位正式职工的须持证明信);目前在县交警大队从事协管工作的人员须携带证明信及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近期同底一寸彩色免冠照3张。

(3)报名费100元。

4、2018年10月17日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到南和县博远劳务派遣公司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相关专业知识(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满分100分。参加面试人员依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照招聘人数1:1.3的比例确定,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及应变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后去掉一个最和一个最低分,其它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结束即公布面试成绩。

3、总成绩

笔试、面试成绩分别按60%、40%折算后计入总分。

(四)体检

1、总成绩从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高者人选)。体检在南和县人民医院三楼体检中心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时间:2018年10月23日

(五)政审

2018年10月24日—25日,按照招聘条件中所列条件进行政治审查。体检和政审有不合格的,以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聘用

2018年10月28日,南和县博远劳务派遣公司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七)岗前培训

10月29日以后择时按要求进行岗前培训。

七、派遣人员退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务派遣公司同派遣人员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停止发放工资、停止缴纳社会保险:

(1)所聘人员期满又未续聘的;(2)已实现其他岗位就业的;(3)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4)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管理制度的;(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6)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八、其它事项

为确保考生及时得到相关信息,请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畅通。

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的,均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其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原标题:南和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关于公开招聘交警协管员的公告

来源:

2018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