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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云南省楚雄招聘监狱辅助人员40人公告

2019云南省楚雄招聘监狱辅助人员40人公告

(四)笔试:标准分为100分;

(五)面试:标准分为100分;

(六)体检和政审

1、经体能测试、笔试、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1比例确定人员进入体检和政审环节;

2、体检由单位统一组织实施,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由报名者自行承担;

3、政审与体检同步进行,标准参照人民警察录用考察和政审相关要求执行。

(八)递补

体检和政审阶段出现报名者放弃或不合格情形的,在初次出现放弃或不合格情况时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进行一次性递补。

(九)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十)聘用

1、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拟聘用人员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法与劳务派遣方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

2、已就业的,办理聘用手续前,报名人员须自行与原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并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证明材料方可办理聘用,否则将按规定取消报名人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报名人自行承担。

六、待遇保障

(一)工资待遇:经面试、体检合格录用者,月工资:元(含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单位及个人缴纳部分,不含服装费),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期间发放岗位工资,试用期满后参加月绩效考核,发放绩效工资;

(二)其他福利:工作期间按要求配发工作证、服装和标识。

七、注意事项

(一)报名人员必须确保报名时填写的信息真实准确。因未如实填写报考信息、伪造报考信息、填写信息有误、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等原因,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应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因联系方式变更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告相关规定。因违反相关规定或个人原因造成报考失误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八、考核

工作期间,按照云南省楚雄监狱制定的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和考核办法对辅警个人工作及表现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将作为薪资发放和合同到期后,是否续订合同的依据。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由云南省楚雄监狱政治处和云南金马集团海宏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综合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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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人力资源市场

2019年11月20日

原标题:云南金马集团海宏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开招聘监狱辅助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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