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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甘肃省临夏监狱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告(20人)

2021甘肃省临夏监狱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告(20人)

(五)资格复审

按照计划招聘岗位人数1:3比例,根据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前往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1.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

2.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退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3.大专及以上毕业证需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登录中国学信网http://www.chis.com,按提示生成);

资格复审时将对报考人员的辨色力、身高进行筛查,达不到报名条件者取消复审资格。资格复审未通过或本人放弃资格复审的,按各岗位笔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且只递补一次。

(六)面试

1.按照计划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根据资格审查结果,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为结构化面试,分值为100分。对应聘者的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责任感与进取心、应变能力、形象气质等进行综合评价。

3.参加面试人员须携带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和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派出所出具带有影像的户籍证明)。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面试。

4.面试时间及地点以面试通知单规定的时间、地点为准。

(七)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笔试、面试如出现小数,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排名先后。缺考者,不计算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

(八)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排名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组织参加体检。按照有关规定在县/市级以上综合性公立医院进行,体检时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派出所出具带有影像的户籍证明)、准考证和面试成绩单,缺少证件者,不得参加体检。

2.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中人民警察职位有关规定执行。

3.因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资格产生的空缺,依次进行等额递补。

4.应试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于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应试人员,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

5.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九)政审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政审环节,填写考察政审表,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及公安机关出具查询结果并盖章确认。因政审不合格产生的空缺,依次进行等额递补。

(十)公示

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临夏州人社局网站、临夏全导航、大临夏招聘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期满后,如无影响其聘用的相关情况,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因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已就业人员需在公示结束3日内,提供与所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十一)聘用及薪酬待遇

应聘人员经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公示合格后,择优聘用。

(一)警务辅助人员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二)聘用人员薪酬按基本工资2500元、值班补贴等构成,缴纳五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大病保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有假期、培训等。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应聘人员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配合做好资格审核、笔试、体能测评、面试、体检、考察等工作。

1、14天内有国(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报考者,须提供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应聘人员需在【健康新甘肃】中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况等情况。在参加笔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前,应聘人员应主动出示电子健康码绿码,接受体温检测,并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如电子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不得进入现场。

3、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与。

(二)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甘肃红海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临夏分公司负责解释。

(三)咨询电话:0930-6666153(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监督电话:0930—5911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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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临夏监狱

甘肃红海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临夏分公司

2021年4月15日

原标题:甘肃省临夏监狱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rsj.linxia.gov.cn/bencandy.php?fid=450&id=10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