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笔试
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实行百分制。笔试主要测试监狱工作基本知识(不超过监狱法内容)、海南自由贸易港基本常识(主要包括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中央12号文件、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海南自由贸易港法)、时事政治(主要为2021年以来发生的时事政治)等。
2.笔试方式: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
3.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5.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不得低于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低于笔试合格分数线,不予入围面试。
6.笔试成绩发布:笔试成绩在海南省司法厅网站发布。
(四)资格复审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应聘人员,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按招聘30人(含)以上1:2.5,招聘29人(含)以下10人(含)以上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达不到上述比例的职位,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选。
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要求,或因提供材料不全或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而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体能测评和面试资格。应聘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复审或无故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送资格复审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和面试资格。
各报考职位出现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复审资格的,应当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该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顺位递补进行资格复审。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体能测评和面试资格,不再顺位递补。资格复审工作结束后,停止该环节的递补。
资格复审名单在体能测评前3天在海南司法厅网站公布。
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须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①打印签字的《报名表》、准考证;
②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③历次毕业证、学位证,在学信网打印需带有二维码标示的电子注册备案表(附有二维码标识);应聘人员属2021年应届毕业生的,如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可上传贴有本人照片并加盖院校系公章的证明;
④居民户口簿(首页与本人页);
⑤本人近期正面2寸免冠证件照片;
⑥岗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
⑦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应聘人员将网页查询结果保存成图片形式(网址http://zxgk.court.gov.cn/zhzxgk/)];
原件当场核实后退回应聘人员,复印件留存。资格复审期间未能提供上述材料的,取消体能测评和面试资格。
应聘人员须对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按规定取消应聘人员参加体能测评和面试的资格。
(五)体能测评
资格复审合格者全部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如下:
纵跳摸高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10米×4往返跑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男子1000米跑或女子800米跑只能测评一次。三项体能测评项目须全部通过。未能通过体能测评的考生,予以淘汰。
体能测评地点、时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