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面试
体能测评合格的,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招聘10人(含)以上的,比例为1:2;招聘9人(含)以下的,比例为1:3。若末位出现同分数者,一并入围面试,达不到上述比例的职位,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实行百分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予以淘汰。面试主要测试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和分析判断能力等。
面试地点、时间另行通知。
(七)体检
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与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报考同一岗位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其名次按下列办法确定: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情况下,加试一场笔试,以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在体检过程中,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体检结果公布后,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5个工作日内向招聘领导小组书面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复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予以淘汰,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递补体检人员,递补体检最多只进行2次。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由省监狱管理局政治部参照招录人民警察考察有关规定执行。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的予以淘汰,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递补体检、考察人员,递补只进行1次。
(九)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海南省司法厅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逾期举报的不再受理。为维护应聘人员权益,举报人应实名举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不符合聘用规定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海南省监狱管理局与拟聘用人员依法签订3年劳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为6个月。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接受用人单位组织的岗前培训及考核,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五、日常管理和工资福利待遇
本次招考聘用的辅警日常管理和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海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相关规定执行。
六、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未指定任何指定教材及培训班,请各位考生依据知识点自行进行复习,谨防上当受骗。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一个环节(包括试用期)发现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不实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本次招聘的体能测评、面试、体检和政审等各项工作安排都将在海南省司法厅网站发布,不再另行电话通知,请各位考生注意关注。
咨询电话:0898-65785069、65785655
海南省司法厅
2021年6月23日
原标题:海南省监狱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justice.hainan.gov.cn/xxgk/0400/202106/t20210623_299847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