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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浙江之江监狱警务辅助人员公告(5名)

2021浙江之江监狱警务辅助人员公告(5名)

浙丽招工求职 | 2021-09-03

因工作需要,浙江丽水安邦护卫有限公司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浙江东盾贸易有限公司管理辅助人员(浙江省之江监狱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性质和岗位

此次招聘为劳务外包用工性质。由浙江丽水安邦护卫有限公司与招聘合格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建立劳动关系。

岗位是派遣到浙江东盾贸易有限公司协助开展辅助管理工作。辅助管理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纳入编制管理。

本次招聘辅助管理人员5人,具体见《招聘辅助管理人员岗位表》(附件1)。工作地点在浙江东盾贸易有限公司(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联花路99号),所有招聘人员必须自愿服从安排和工作期间的岗位调整。

二、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政治可靠、思想进步、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作风。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愿意履行公司管理辅助人员的义务,自觉遵守和服从公司、分公司的管理规定及各项规章制度,爱护公司的公共财物和设施及环境;

3.年龄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4.具有浙江省户籍;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男性要求身高在170cm(含)以上,双眼矫正视力在5.0(含)以上,所有岗位人员要求身体明显部位无纹身,无色盲、无口吃;

6.要求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退伍军人报名勤务岗位的学历可放宽至高中(中专)以上;

7.退伍军人、公安司法院校、特警等相关专业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8.未受到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司法拘留,未曾因违反规章制度被用人单位开除或者辞退,未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被解聘的,未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无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9.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名:

(一)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二)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有吸毒史的;

(三)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四)曾因违反辅助管理人员有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被法院列入失信人员名单的;

(六)直系血亲和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七)其他不适合从事辅助管理岗位工作的。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9月10日

2.报名地点:丽水市南明街道南明路768号(基地大楼417办公室)

3.报名电话:0578-2215287

4.报名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本人有效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