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部 导航

2018江西省吉安吉水县合同制消防队员招聘7人公告

2018江西省吉安吉水县合同制消防队员招聘7人公告

吉水县人民政府 | 2018-11-20
(五)聘用

1、拟聘用人员自正式报到之日起一个月内,由县消防大队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续签劳动合同按《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2、县消防大队组织被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和培训考核。考核不合格不能胜任工作的,依法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四、聘用人员的管理及待遇保障

(一)管理

1、被聘用后根据岗位不同履行下列职责:

(1)学习灭火救援基本理论、政策和知识,掌握灭火救援技术、战术和指挥方法;

(2)扑救火灾;

(3)承担地震等自然灾害,建筑施工事故、道路交通事故、空难等生产安全事故,恐怖袭击、群众遇险等社会安全事件的抢险救援任务;

(4)协助处置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生物灾害、矿山事故、危险品化学事故、水上事故、环境污染、核与辐射事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5)防火巡查、消防宣传培训、火场宣传;

(6)“119”接、受警;

(7)消防车、运兵车驾驶;

(8)依法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2、按照下列要求实行准军事化管理:

(1)按照消防救援队伍思想政治教育大纲要求参加政治学习,培养忠贞品质、坚强意志和优良作风;

(2)身体条件达到《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

(3)业务技能达到消防救援队伍相应职级士官水平和《灭火救援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4)按照《执勤战斗条令》要求参加执勤备战相关工作;日常休息采取不定时工作制或轮休值班制,24小时执勤备战警力不低于75%;

(5)集中食宿,并参照《基层正规化管理规定》要求建立严谨的执勤、训练、工作、生活秩序。

3、实行等级管理和全面考核,评定等级与工资待遇挂钩,考核结果作为评定工资等级、奖惩、任职、续签劳动合同的主要依据。

4.应聘前是党(团)员的,劳动关系确立后,可以将组织关系转入吉水县消防大队党(团)组织。

(二)保障

1、工资和福利待遇:依据吉水县人民政府确定的工资(参照现有合同制消防员)标准执行,并适当发给高危岗位补贴。伙食费、被装费参照之前招入队员标准执行。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3、因工作成绩突出,参照消防救援队伍队员同等条件评功评奖,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应当视情节轻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五、咨询电话

吉水县消防大队(咨询电话):

(王):(张)

原标题:2018年吉水县合同制消防队员招聘公告

点击下载>>>

吉水县消防大队

2018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