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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乌苏市消防救援大队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消防文员公告(9人)

2025乌苏市消防救援大队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消防文员公告(9人)

塔城消防 | 2025-07-03

为满足乌苏市社会经济发展对消防工作的需求,全力保障好灭火和应急救援工作的有序开展,乌苏市消防救援大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消防战斗员6名、通讯员1名)、消防文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一)政府专职消防员(消防战斗员6名,通讯员1名);

(二)消防文员2名。

二、招聘条件

1.消防战斗员招聘条件为: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无违法犯罪记录;

(3)志愿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热爱消防救援事业,并致力于在消防救援领域长期发展;具有适应全天候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身心健康,无精神疾病史,无纹身,符合相关体检标准;

(4)部队复退军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警校毕业生、具有灭火救援经验者、全日制本科毕业者、驾驶特种消防车经验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5)高中或同等以上学历(具体以招录计划表为准);

(6)年龄在18至27周岁之间(1998年7月1日至2007年7月1日期间出生)。

2.通讯员招聘条件为:

(1)会熟练操作计算机以及各类办公软件、语言表达能力或普通话良好、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会撰写新闻稿件或整理文件资料;

(2)从事过新闻宣传、视频剪辑和摄影摄像等媒体宣传工作者优先考虑;

(3)原公安消防部队退伍军人或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优先考虑;

(4)全国其他军兵种退伍且能够熟练操作电脑及办公软件人员优先考虑;服役期间曾从事文书、通讯岗位工作人员优先考虑。

(5)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具体以招录计划表为准);

(6)年龄在18至27周岁之间(1998年7月1日至2007年7月1日期间出生)。

3.消防文员招录条件为:

(1)志愿从事消防文秘工作,热爱消防事业,并致力于在消防领域长期发展;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无违法犯罪记录;

(3)年龄25至35周岁(1990年7月1日至2000年7月1日期间出生),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具体以招录计划表为准);

(4)具有一定的公文写作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强,熟练运用各项办公设备及软件,提供从事相关专业岗位工作经历材料及具有相关专业岗位的技能证书或职称者优先;

(5)无纹身,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下列人员不在公开招聘范围

1.有重大疾病或家族遗传病史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有涉黄、涉赌、涉毒等不良行为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有犯罪嫌疑未查清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因违纪违规被单位开除辞退的;

5.在公务员或事业编制人员招录(聘)考试过程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的;

6.国家机关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在编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7.法律法规、有关政策规定以及其他不合从事消防工作的情形。

四、薪资待遇

1.政府专职消防员薪酬标准以乌苏市消防救援大队的相关规定执行,月工资总额为8500-9100元(含单位社保及单位公积金),消防文员月工资总金额为6500元(含单位社保及单位公积金),并按照工作年限逐年递增。政府专职消防员一经录用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集中培训合格后缴纳住房公积金;消防文员薪酬参照乌苏市公安辅警工资待遇执行。

2.根据工作性质,发放工作期间的四季服装;

3.每年享受1次单位组织的免费体检;

4.工作满一年,享受带薪休假20天/年;消防文员享受带薪休假10天/年;

5.首次合同期限为2年,期满根据双方意愿可续签。

五、实施步骤

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政治审查、体检和聘用等程序和步骤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请将附表1:《报名表》自行下载打印填写完整,并准备好身份证复印件1张、毕业证复印件1张,学信网学籍验证报告1张,1寸免冠照片1张,退伍军人除以上相关证件外须持退伍证复印件1份,有立功受奖证明的请一并携带复印件1份,一并交至乌苏市南苑街道淮河东路281-283号院内大门左手边办公楼一楼报名,联系电话:0992-8016182;

2.报名时间:2025年7月3日10:00至 2025年7月13日18:00(正常工作日,节假日除外);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确保填写的报名信息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的报考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由个人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4.资格审查:按照报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填报的资料进行资格初审,报名截止日起2天内未接到电话通知面试者,即为初审未通过,不再予以电话通知,审查材料不予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