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须在开考前40分钟到指定的候考地点集中。体能测评开考后到达的考生,一律取消体能测评资格。
2、体能测评成绩当场宣布,不合格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体能测评标准按照《2018年巴楚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消防队员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
(三)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方式: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按照去掉一个最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的方法计算。面试平均分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持B照以上驾驶证人员加试驾驶技术实操,实操具体由县人社局和消防队组织实施。
(四)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1、体检组织和标准
体检具体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人员按照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
2、体检要求
体检不合格,本人申请复查的,经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可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复查,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录用,造成的空缺按总成绩依次递补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
(五)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按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计生状况、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定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报名人员须填写《2018年巴楚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消防队员考察表》并提交招聘单位。
在考察中,经审定有《招聘简章》“不得报考条件”所列情况之一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造成的空缺按总成绩依次递补进入考察。
(六)公示
考察结束后,由招聘领导小组根据报名条件、体能测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七)聘用及培训
新招聘人员试用期(培训期)三个月,统一在县消防大队开展为期三个月的集中培训,培训结束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根据培训成绩分配至县消防大队各岗位开展工作,不合格的,经用人单位和人社部门批准,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待遇
新招聘人员为我县县聘事业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聘用岗位标准,并按规定统一缴纳社保。
(九)资格审查及其他要求
资格审查验证工作将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对违规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人员,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五、招聘信息发布
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等,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以公告为准。
六、政策解释
本简章由县人社局和消防大队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县人社局)
联系电话:(消防大队)
原标题: 2018年巴楚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消防队员简章
点击下载>>>
巴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巴楚县消防大队
2018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