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海西州消防救援力量,更好履行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重要职责,根据《青海省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办法》等文件有关要求,现将海西州消防救援支队2025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计划
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30名(仅限男性),具体招聘计划详见《海西州消防救援支队2025年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计划》(附件1)。
(二)招聘范围
具有青海省户籍和持有青海省内居住证的常住人口。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服从集中管理和纪律约束,志愿献身消防救援事业;
4.年龄为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出生日期在1997年8月29日至2007年8月29日之间),对持有有效期内A1机动车驾驶证资质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1995年8月29日以后出生);
5.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6.身体和心理健康,符合《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中军队陆勤人员标准;
7.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犯罪记录;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现场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招聘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报名方式。此次公开招聘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现场制发准考证的方式进行。
报考人员须携带以下报名材料到海西地区(除格尔木外)所在消防救援队伍(支队、大队、消防救援站,各地报名地址详见附件3)参加现场报名。
1.报名材料:
(1)身份证(居住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2)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供在学信网打印的有效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报考人员自行下载填写《海西州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表中基本信息可机打,签字部分手写;
(4)小2寸蓝底或白底证件照6张;
2.根据个人情况,需提供材料:
(5)退伍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6)立功受奖材料(证章、奖励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原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作证明、社保缴纳凭证原件和复印件;
(8)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或具有两年以上工作证明材料和社保缴纳证明;(财会类、审计类、文秘类、通信类、播音主持类)
(9)特种车辆驾驶证原件和复印件。
(二)报名时间
2025年8月29日至2025年9月30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15:00-18:00)
(三)现场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由工作人员进行现场审查,对报名信息不完整或不符合招聘条件范围的不予通过,在任一环节发现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人员取消报名资格。通过资格审查的,由工作人员现场制发准考证,并书面告知报考人员正式聘用后驻勤备战、日常管理、教育训练模式和非正常离职相关规定(招聘知情书见附件4),由报考人员签字确认。拒不签字者,取消报名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一环节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立即取消本次招聘考核及聘用资格。
(四)注意事项
1.每人仅限报考1个单位,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单位。
2.报名登记表设有“是否服从调剂”选项,用人单位未招满计划人数时,对选择服从调剂的考核合格人员进行调剂补录。
3.历次参加海西州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入职培训的人员,因非正当原因退出、政治考核复查不合格和公示录用未报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五)招聘考核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持身份证、准考证参加招聘考核。考核项目包括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心理测试、政治考核、面试、体格检查。各考核环节由海西州消防救援支队负责招聘考核,设置考点组织实施。
1.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按照《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附件5)进行测试。其中,体能测试实行量化评分,单项有效成绩为1分-15分,总成绩最高40分,任一单项达不到最低分值视为“不合格”;岗位适应性测试按照“优秀、良好、中等、一般”实行等次的,分别计10分、7.5分、5分、2.5分,总成绩最高40分,任一单项达不到“一般”标准的,视为“不合格”。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结果有一项为“不合格”者,予以淘汰。
2.心理测试。心理测试采用消防员招录心理测查系统进行,由系统自动评判测查结果“合格”或“不合格”。心理测试不合格者,予以淘汰。
3.政治考核。参照公务员政治考核要求进行。政治考核不合格者,予以淘汰。
4.面试。参照事业单位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由海西州消防救援支队统一命题、统一标准,组织实施。面试实行量化评分,满分100分。
5.体格检查。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中军队陆勤人员标准,在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开展体格检查。经考核批准聘用的报考人员,持发票可报销体检费用,未聘用者体检费用自行承担。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须于体格检查结果公布后的24小时内,向州消防救援支队提出复检书面申请,州消防救援支队会同承检医院研究后,符合复检条件的,可以进行一次复检,体格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对可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初检结论为最终结论。体检不合格者,予以淘汰。基于消防救援职业高强度、高风险的特殊性,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人员不予招聘。
(六)公示及聘用
1.公示。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和直接聘用、优先聘用规则分别排名。总成绩(总分120分)=体能测试成绩(总分40分)+岗位适应性测试成绩(总分40分)+面试成绩(总分100分)×40%,计算总成绩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直接聘用、优先聘用规则:
(1)对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统一录取且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培养单位招生统一考试,取得研究生学历和硕士以上学位的毕业生,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退役士兵,国家综合性救援队伍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退出消防员,持有有效期内B2(含)以上等级驾驶证人员,招聘考核合格的直接聘用。
(2)对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服役期满的退役军人以及有政府专职消防队员2年(截至2025年8月29日)以上(含2年)工作经历的人员,拥有财会类、审计类、文秘类、通信类、播音主持类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或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验、特种车辆驾驶证的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上述条件及体能测试和面试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负重登六楼、原地攀登六米拉梯、黑暗环境搜寻、拖拽的单项用时进行排名,用时少者排名靠前。
2.聘用。根据公示情况,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对聘用后未按时报到,或入职培训期间退出的,根据公示的合格人员,对应所报考单位,按照成绩排名依次择优补聘,补聘期为1个月。入职培训1个月内,开展体格检查复查与政治考核复审,将腰椎间盘突出、半月板损伤、韧带损伤、强直性脊柱炎等影响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疾病纳入体检复查范围,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复审复查合格的签订入职培训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入职培训期间,经个人申请退出、聘用单位审批同意的,按照有关规定退缴相关费用,取消今后海西州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资格。正式签订合同后离职的,按照合同有关规定执行。按照《青海省消防救援总队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管理规定(试行)》文件规定,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工作不满5年的,不得辞职。
三、职业发展和保障
经批准聘用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培训合格后按《青海省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办法》规定,实行按岗分级管理,工作满规定年限,根据个人能力素质、现实表现和岗位空缺情况,可按规定比例逐级晋升。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实行与其岗位等级相衔接、符合消防救援队伍高强度、高风险和24小时驻勤备战等职业特点的工资待遇政策。按照《青海省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办法》规定,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资由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三部分构成,并按规定比例缴纳“五险一金”。服装费、伙食费等相关保障按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标准执行,在文旅、交通、医疗等方面享受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同等的优抚优待政策。
四、纪律与监督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监督。此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海西州消防救援支队及时受理相关举报投诉并按有关规定调查处理。监督举报和咨询电话:0977-8212587。
五、其他事项
公开招聘期间,有关考核时间、名单公示等重要信息将在海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和“海西消防”微信公众号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海西州消防救援支队负责解释。
附件:1.海西州消防救援支队2025年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计划
海西州消防救援支队
2025年8月28日
原标题:海西州消防救援支队2025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rsj.haixi.gov.cn/info/1006/2917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