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区政府批准,大东区消防大队现面向社会招聘政府专职队消防员,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招聘合同制消防员17人,其中驾驶员4人,灭火员13人。
二、报名条件
(一)报名合同制消防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要求男性,年满18周岁,灭火员18-25周岁,驾驶员18-35周岁,驾驶员须持有地方B类以上驾驶证件,且有一定驾龄;
4、具有高中(含)以上学历;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矫正视力在1.0以上,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其他传染性疾病、无精神性遗传病史。
(二)优先招聘条件
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退伍士兵及精通车辆维修技术的优先。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行政拘留处罚的;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3、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其他不适合从事消防工作的。
三、工作待遇
(一)按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五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及生育险)。
(二)带薪休假。
(三)工资。本次招聘专职消防队员实行劳务派遣方式管理,基本工资3193元(含“五险”个人缴纳部分和管理费)、高危补助400元/月,招聘人员试用期统一为三个月,试用期结束后经考察合格者,正式录用,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合同。
四、管理要求
试用期满合格者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合同。协议期满合同关系自动终止,表现突出的由本人提出申请,大队考核后可续签合同(但必须是体检及驾驶技术考试均合格后方可续签)。
五、报名要求
(一)报名
1、报名材料:报名者本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户口本、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红底一寸照片一张,符合优先招聘条件的还需提供退役证或复员证原件及复印件,应聘驾驶员岗位的需提供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时间:即日起至12月16日
3、报名地点:大东区消防大队(地址:沈阳市大东区东北大马路198号)联系人:高俊 ,沈书阁 。
(二)面试考核
被通知面试人员到大东区消防大队进行统一面试。
(三)体检
面试合格人员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格检查,体检标准参照征兵标准,体检费用自理。
(四)政审
体检合格的人员,按要求在户籍所在地进行政审。
(五)聘用
1、体检、政审合格后,到大东区消防大队报到;
2、录用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使用期满后经考察合格者,正式录用。
(六)声明
本次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且此次招聘本单位未与任何其他中介性质单位合作,请报名人员预防欺诈信息,望周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