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体检
(1)参加体能测试及面试合格人员全部参加体检,体检由楚雄州消防支队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执行。
(2)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被正式录用后,可凭体检收据报销体检费用。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申请复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报考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体检。
(4)体检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参加体检人员名单通过“楚雄消防”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
2、政审
(1)体检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政审环节。
(2)消防部队退役人员、退伍军人优先参加政审。
(3)政审由楚雄州消防支队统一组织,政审时间另行通知。
(4)如政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根据体能测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四)公示
考核、政审工作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将通过“楚雄消防”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五)岗前培训
政府专职消防员上岗前,由楚雄州消防支队组织为期3个月的封闭式集中培训,培训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不予录用。
(六)签订合同
培训合格人员,初次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
八、注意事项
(一)此次政府专职消防员(合同制)招聘由楚雄州消防支队组织并享有最终解释权。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考生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事实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
考试资格的,以及在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作弊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考生提供的材料不予退还。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举办考试、测试辅导培训班。
(四)此次招聘工作所有通知均通过电话短信形式通知,报考人员根据招聘工作安排,保持通讯畅通。因考生自己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五)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直接取消聘用资格:提供证件材料弄虚作假的;体检或政审不符合要求的;应聘人自动放弃聘用的;未在规定时限内报到的;导致拟聘职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退伍军人优先、优先推荐招录正式消防员、择优选学驾驶)
附表:楚雄州政府专职消防员(合同制)报名登记表
联 系 人:李树良、陈尚浩
咨询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