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履行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职责使命,进一步充实园区消防救援力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战斗员岗位 50 人,执勤车驾驶员岗位 10 人,共计 60 人。
二、报考资格条件
(一)共同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热爱消防救援事业,具备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精神,有高度服从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本人无违纪违法、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等不良记录,征信报告无不良记录;家庭成员(配偶、父母、兄弟姐妹)及主要社会关系无犯罪记录、未受过严重违纪处分,符合征兵政治考核标准;
优先条件: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居住证的优秀青年、中共党员、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军人、退出的国家队消防员、其他具有消防救援相关工作经历的人员。
(二)岗位条件
战斗员:高中或同等(含中专、职高、技校)及以上学历;年龄 18-30 周岁男性。
执勤车驾驶员:高中或同等(含中专、职高、技校)及以上学历;年龄 22-35 周岁男性;持有 A1、A2 或 B2 驾驶证,具有 3 年以上驾龄。
(三)不予招录情形
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有个人不良记录的;
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的;
受过党(团)、政纪处分的;
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或对本人影响较大的其他亲属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被调查处理,或正在被侦查、起诉、审判的;上述人员有危害国家安全行为或严重政治性问题的;
有影响工作的慢性腰腿痛、扁平足(足弓消失)、严重脱肛、疝气等疾病,主要器官或部位有手术史;
有文身及影响面容、外观、功能的瘢痕;
有疥疮、与麻风病人同吃同住等密切接触史、牛皮癣、头部黄疸、吸毒、性病及其他传染病等;
有经常胸痛、心慌、腹泻、吐酸水、咳嗽、哮喘、贫血、肾炎、结核病、肝炎(携带者)等;
有癫痫(羊角风),经常头痛、头晕、晕厥,有精神病史,严重口吃(结巴)等;
有遗尿症、梦游等症状;
有骨、关节、滑囊疾病或损伤及其后遗症,骨、关节畸形,胸廓畸形,习惯性脱臼,颈、胸、腰椎骨折史,腰椎间盘突出,强直性脊柱炎,影响肢体功能的腱鞘疾病;
有腰椎间盘突出、半月板损伤、韧带损伤、强直性脊柱炎等疾病,影响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
有颅脑外伤,颅脑畸形,颅脑手术史,脑外伤后综合征等;
已评定残疾等级、有其他严重疾病,身体明显缺陷、功能异常等;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工资待遇
战斗员第一年税前月工资 6000 元,此后随工作年限、岗位职务调整逐年递增;
执勤车驾驶员第一年税前月工资 6600 元,此后随工作年限、岗位职务调整逐年递增;
享受高温补助、工会福利;
每年年底根据年度考评发放绩效考评奖,表现优秀者给予立功授奖并发放相应奖金;
统一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每年单位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
单位每年组织 1 次免费职业健康体检;
在队执勤期间,单位提供统一被装和集中食宿;
纳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职业荣誉体系,参加各类表彰评选;
凭工作证件可在江苏省内免费参观游览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景区;
工作满 1 年需落户苏州的,可按《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计分标准》加 100 分。
四、报名方式
本次报考采用网络平台报名方式,详情见公告二维码;
报名时间:2026 年 6 月 6 日起,截止时间视招录情况而定,截止后同步关闭招录二维码;
应聘人员根据自身情况及报考岗位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填写一个报考岗位,重复报名不予录用;
实行告知承诺制。考生报名时须按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如实填写信息,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不予招录。
五、招录程序
所有报名人员均需参加面试、体能测试、心理测试;报考执勤车驾驶员岗位人员需额外参加驾驶技能测试,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一)资格审查与政治考核
报名截止后,对报名人员进行初步资格审查,初审通过者需按通知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驾驶证、退出现役证、职业技能证书、个人征信报告等材料原件或复印件进行现场复核。
(二)面试
从资格审查与政治考核均通过人员中确定面试人员,面试重点考察语言表达、思维能力、责任感、团队协作及应急反应能力等,满分 100 分,低于 60 分不予招录,成绩现场公布。
(三)心理测试
采用消防员招录心理测查系统进行,由消防医院系统自动评判 “合格” 或 “不合格”,不合格不予招录,结果现场告知。
(四)体能测试
战斗员、执勤车辆驾驶员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年度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执行,测试科目为 1000 米跑、俯卧撑、10×4 往返跑;任意单项成绩为 0 分直接淘汰,三项均得分则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成绩现场公布。
(五)体检
通过所有考核环节的应聘人员,由单位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体检,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标准执行,并增检传染病相关项目。
(六)公示
经综合评定符合录用标准的人员,在苏州消防官方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通知拟录用人员入队集训。
(七)评定标准
战斗员和驾驶员岗位按总成绩计取:总成绩 = 面试成绩(50%)+ 体测成绩(50%),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名。
六、招聘咨询
咨询电话:0512-62769119
咨询人员:15996082510(孙)
接听时间:工作日 9:00-11:30,13:30-17:00
七、特别提示
此次招聘由苏州工业园区消防救援大队组织,不委托任何代理机构或个人开展招聘工作,不指定辅导用书,不收取任何报名考试费用。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全过程,对提供虚假材料、故意隐瞒实情,在应聘考核中作弊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应根据公告安排及时查阅报名系统信息,注意接听接收电话和消息通知,因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参加招录工作的,视为主动放弃。
本公告由苏州工业园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说明。
特此公告。
苏州工业园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6 年 6 月 5 日
原标题:苏州工业园区消防救援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z3w5fycKAy8VAZ27sNK5i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