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防范化解宁县重大安全隐患,提升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综合能力,确保消防应急救援工作顺利开展,经汇报县政府同意,宁县消防救援大队通过劳务派遣服务外包方式,招聘35名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为宁县消防救援大队招聘专职消防员35名,其中:消防员29人,专职驾驶员5人,内勤1人,主要从事灭火、抢险救援等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报考人员需达到以下基本条件:
1、志愿从事消防应急救援工作,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无违法违纪记录;热爱消防事业,具有较强责任心和吃苦耐劳精神,服从单位管理。
2、工作时间实行24小时值班,实行轮休(上六休二)和年休假(10天)相结合的休息制度,能接受夜间工作。
3、具有庆阳户籍或长期定居在庆阳市范围内人员,宁县籍人员优先。
4、身体健康(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相关体格检查标准)。
5、在同等条件下,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人员、解放军、武警部队退役士兵及从业一年以上的政府专职消防员优先招录。
(二)岗位条件
专职消防员岗位分为消防员、驾驶员、内勤,具体岗位的招聘条件如下:
1、消防员岗位(29人)
除具备基本条件外,需要达到:
(1)年龄为18周岁以上24周岁以下男性,大专及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可放宽至26周岁。
(2)具有高中或中专以上文化程度,身高不低于1.68米。
2、驾驶员岗位(5名)
除具备基本条件外,需要达到:
(1)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身高不低于1.65米。
(2)持有B2驾驶执照,实际驾龄不低于6年,且驾驶过消防车辆者优先。
(3)解放军和武警部队、消防部队专业岗位的退役士兵及持有车辆维修和其他相关专业资质证书者优先。
3、内勤1人
除具备基本条件外,需要达到:
(1)年龄为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
(2)本科以上文化程度,有较好的写作功底和口头表达能力;
(3)会操作1种以上图片、1种以上视频类编辑软件,会操作基本的摄像、摄影器材;
(4)持有会计资格证书者、从事过事业单位会计优先。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本人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或有违法经历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未作出结论的;
2、本人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老赖、涉及诸多纠纷官司的,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3、家庭主要成员被判处刑罚的;
4、本人或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法律规定的不能聘用的其它情形的;
三、招聘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由宁县恒守保安服务公司牵头,与县消防救援大队共同组织实施。通过张贴公告和在网络媒体发布信息等方式,面向全县公布招聘岗位及报名条件、招聘程序等。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及政审、体能测试、体检、面试、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