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消防部队灭火及抢险救援执勤力量,经市政府批准,市公安消防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消防队员40名。
一、招收条件
(一)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可以应聘战斗员岗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志愿投身消防工作;
4、男性,年龄满18周岁,30周岁以下,身高1.60米以上,退伍军人可视情况适当放宽至35周岁以下;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传染性疾病;
6、具备消防岗位所需要的资格条件,初中以上学历。
7、有志从军报国者、退伍军人优先。
(二)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可以应聘驾驶员岗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志愿投身消防工作;
4、男性,年龄满18周岁,40周岁以下,身高1.60米以上,具有B照以上驾驶证两年以上驾龄;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传染性疾病;
6、具备消防岗位所需要的资格条件,初中以上学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招收:
1、曾受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吸食毒品、流氓、盗窃等不良行为记录的;
4、被执法执纪部门立案正在审查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收计划
岗位设置:战斗员20名,驾驶员20名。
三、招收程序
招收采取公开招聘方式,按照“报名初审、现场考核、政审、聘用、集训”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初审(9月18日-10月18日)。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现场对报名人员的年龄、工作经历等进行审核,确定入围现场考核人员名单。报名人数与应招人数之比为1.5:1,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核减招聘岗位。
报名者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退伍军人及有B照以上驾驶证的一并携带退伍证、驾驶证(以上证书均需提供复印件),以及《报名表》(报名表见附件由报名人员自行下载并填写一式两份)、近期1寸红底免冠彩色照片4张,如提供虚假材料取消录取资格。
报名地点:许昌市消防支队司令部(许昌市莲城大道与魏武大道交叉口东200米路南)
简章发布:许昌市人事人才网()
联系电话:(祁警官)(李警官)
(二)现场考核(时间届时电话通知)。考核包括笔试和体能测试(考核地点届时电话通知报名者本人)。笔试成绩100分,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体能测试参照消防员体能标准进行,主要对报名人员的身体协调性、体能素质进行测试,包括100米跑,俯卧撑、单杠引体向上三项,100米、俯卧撑每项各占30分,单杠引体向上40分,总分100分(其中100米跑超过18秒者不计分,16至18秒10分,14至16秒20分,14秒以内为满分;俯卧撑时间三分钟,1至30个10分,30至50个20分,超过50个为满分;单杠引体向上每做一个加4分,超过10个满分)。考核总成绩中笔试及体能测试成绩各占50%,采取百分制,由笔试成绩及体能测试成绩折合得出。
(三)体检(时间届时电话通知)。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如成绩相同则共同进入体检环节)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身体条件需符合《应征入伍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体检不合格的,根据考核成绩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