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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天津消防救援队伍第二次面向社会招录消防员720人公告

2019年天津消防救援队伍第二次面向社会招录消防员720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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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承担着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重要职责,按照纪律部队标准建设管理,是应急救援的主力军和国家队。这支队伍是在新时代党和国家全面深化改革的伟大征程中,由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擘画缔造的。习近平总书记亲自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授旗并致训词,亲自审定队旗、队徽、队服和誓词,明确提出“对党忠诚、纪律严明、赴汤蹈火、竭诚为民”建队方针,为队伍建设发展指明了方向。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来自于英雄的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是一支救民于水火、助人于危难的队伍,是一支正气浩荡、英雄辈出、为党和国家建立了卓越功勋的队伍。天津市消防救援队伍前身是天津市公安消防总队,有着光荣历史和优良传统。1996年被公安部树为正规化建设先进典型,2006年被市委、市政府荣记集体一等功,同时也是建国以来全国消防队伍中唯一获得公安部3次通令嘉奖的总队级单位。2017年,总队开发区八大街中队被国务院、中央军委授予“灭火救援英雄中队”荣誉称号。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在各区设消防救援支队和若干消防救援站,配备有云梯、登高平台等各类型举高救援车辆,大流量泡沫消防车、远程供水系统等灭火攻坚装备,核生化侦检消防车、化学事故抢险救援消防车等特种救援车辆,还配备有生命探测仪、无人机、机器人等高精尖装备。

为有效履行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职责使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救援衔条例》《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办法(试行)》(人社部规〔2018〕5号)等法规政策以及应急管理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019年度第二批消防员招录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天津市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019年度第二次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消防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方式

经应急管理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批准,此次天津市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共招录消防员720名(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700名,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培训基地20名),均为男性,其中:定向招录退役士兵288名、公开招录社会青年432名。

二、招录条件与范围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志愿加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

(四)本市常住人口(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本市《居住证》);

(五)年龄为18周岁以上、24周岁以下(出生日期在1994年10月11日至2001年10月10日之间),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年龄放宽至26周岁(1992年10月11日以后出生),对消防救援工作急需的特殊专业人才,经应急管理部批准年龄可放宽至28周岁(1990年10月11日以后出生);

(六)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七)身体和心理健康;

(八)具有良好的品行;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定向招录退役士兵须为解放军或武警部队服役期满退役士兵(含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正常退出消防员)

三、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

消防员招录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资格审查采取网上初审、现场复核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注册报名。招录对象可在2019年9月10日23时后、10月10日18时前登录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平台(),查询浏览招录信息,注册进入消防员招录在线报名系统。

申请特殊专业人才放宽年龄报名的,由本人于9月25日前(以信件寄出邮戳时间为准)向天津市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招录办”)寄送书面申请和相关证件证书复印件,经招录办组织审核、公示并报应急管理部审批同意后,办理网上注册报名。有关条件和程序详见附件1。

网上报名时,招录对象须填报个人信息进行账号注册和实名认证。登录后,按照类别选择“退役士兵”或“社会青年”报名通道,退役士兵招录对象不得隐瞒服役经历选择“社会青年”报名,一经发现取消招录资格;

招录对象登录在线报名系统前,须仔细阅读《报名指南》和《报名须知》,按系统提示录入报考意向、调剂志愿、学历经历、表彰奖励等信息,并上传证件照片和居住证、退伍证等图片。报名证件照片包括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须为蓝色或白色背景,295×413像素,jpg或jpeg格式)和身份证照片(横向拍摄身份证正、反面照片,身份证须整体处于居中位置,不留边框,确保清晰,jpg或jpeg格式),证件照片需经系统工具处理符合要求后方可上传。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取消招录资格。

招录对象须凭注册的身份证号码和密码打印准考证,查询招录进度,请务必牢记。报名时,招录对象可按照个人意向选择在户籍地省份或经常居住地省份报名。在户籍所在地省份报名的,可根据招录计划选择报考意向;持居住证在经常居住地省份报名的,只可报考当地消防救援队伍或森林消防队伍。报名意向栏设有调剂选项,如选择服从调剂,可按个人意向在“同省跨队伍”(志愿在本省的消防救援队伍和森林消防队伍间进行调剂)、“同队伍跨省”(志愿在所选队伍全国范围内进行调剂)、“跨省跨队伍”(志愿在全国范围内的两支队伍间进行调剂)选项中进行选择。服从调剂人员录取几率更高。

招录对象也可到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各支队、大队、消防站(中队),领取宣传资料,现场上网填写报名信息。

(二)网上初审。网上报名期间,招录办同步对招录对象报名信息进行初审。

网上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原则上不得修改。确需修改的,须由本人在报名系统中提出申请、说明事由,经招录办审批,修改信息后重新提交审核。报名信息不完整、初审未通过的招录对象,可在报名系统中补充信息后重新提交审核。初审发现不符合条件范围的招录对象,可在报名系统中提出修改信息申请,详细说明修改事由,报招录办审核、应急管理部审批,修改报名信息后重新提交审核。修改报名信息仅限申请1次,须于9月30日前申报,10月1日0时起不再受理修改申请。

(三)参加资格审查现场复核。招录对象根据网上初审结果,按招录办通知要求,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外地户籍并持有天津市居住证的还需提供居住证)、户口簿、毕业证(本科以上还需提供学位证)、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大专及以上学历提供,学信网可下载)、退伍证、立功受奖等证件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参加现场复核。通过复核的,须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报名登记表》和《消防员招录知情书》(附件2)上签字确认。拒不签字的,取消报名资格。资格审查现场复审时间地点将以短信的形式另行通知。

首次消防员招录中公示录用未报到、入职培训后非正当原因退出、政治考核复查不合格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