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岗位适应性测试
体能测试结束后进行岗位适应性测试,测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考人员须持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岗位适应性测试。缺少上述证件者,不得参加岗位适应性测试。
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为负重登六楼、原地攀登六米拉梯、拖拽,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招聘岗位适应性测试及标准》实施。岗位适应性测试结束后,测试成绩将在临夏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布。
3.心理测试和面试
从体能测试成绩由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心理测试和面试人选。心理测试主要考察招聘对象的心理承受和自我调节能力。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参加心理测试及面试人员持有效身份证件,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心理测试及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总成绩确定
考核总成绩按体能测试占比35%、岗位适应性测试占比35%、面试占比30%的权重比例计算。计算公式为: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0.35+岗位适应性测试成绩×0.35+面试成绩×0.3,取小数点后两位。
(四)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1:1.5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并组织体检。参加体检的人员须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缺少上述证件者,不得参加体检。体检所需费用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体检工作在征兵机构指定的综合性医院进行,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中军队陆勤人员标准组织实施。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体格检查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规定进行一次复检,体格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于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应试人员,一律不予聘用。
体检不合格者,出现的岗位空缺经招聘组核准后,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面试缺考或成绩为零、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不合格者,不得递补。
(五)政治审查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治审查。政治审查要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工作表现等情况。
政治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岗位空缺从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
经政审合格后列为拟聘用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在临夏县人民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公示。对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经核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