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体检
1、体检由区消防救援大队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2、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政审。
(六)政审
由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等额政审。
(七)确定拟聘用人员
政审合格人员,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区人民政府门户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七天。
(八)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区消防救援大队委托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与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暂定三年,实行一年一签制。
五、工资待遇
1、合同制消防员实行二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每月工资2000元。(试用期间不缴纳社会保险)。
2、合同制消防员工资:基本工资(2000元)+绩效工资(500元)+工龄工资(50/年)+岗位工资。
3、社会保险由区消防救援大队统一办理。
六、其他事项
1、聘用人员能够在合同期限内胜任并坚持工作的,将给予适当物质奖励;在合同期限内,不得随意另聘工作岗位;如果随意另聘工作岗位,没有遵照聘用协议执行,将按违约处理,并报经相关部门备案。
2、合同制消防员实行准军事化管理,统一配发服装,安排食宿,每月根据执勤战备情况合理安排调休8天。合同制消防员除按陕西省消防救援总队有关规定享受节假日部队营区战备执勤休息外,每年享有10天带薪年假。
3、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监察部门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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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南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汉中市南郑区消防救援大队
2019年10月7日
原标题:汉中市南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汉中市南郑区消防救援大队关于公开招聘合同制消防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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