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消防救援队伍第二次消防员招录对象:
为做好此次消防员招录体检及政治考核工作,准确反映身体的真实状况,进一步规范招录对象填写《政治考核表》的有关内容,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
1.严格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在规定时间之前到达指定地点参与体检,未到或迟到者视为不合格;
2.请带好准考证、体检通知及身份证原件以备检查,体检相关费用由上海市消防救援局承担;
3.体检前先检查并完善好《消防员招录体格检查表》个人信息部分及《既往病史询问表》(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逐项填齐,不能遗漏;
4.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5.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6.因个人原因服用药物,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7.需空腹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体检均安排在下午,早饭要在当日8点前吃完,注意早饭要清淡、适量,完成空腹项目后方可吃中饭,医院会提供简单点心;
8.检查者不可配戴隐形眼镜,有框架眼镜者自带,以方便检查;
9.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你的录用,请本人签字确认。
二、政治考核
请携带本人身份证、1张近期免冠证件照领取《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政治考核表》,现场填写并签字确认,所填内容务必做到准确、真实。
请提前准备好个人基本信息,主要有:
1.姓名、曾用名(以公安系统登记为准);
2.政治面貌,包括:中共党员、共青团员、群众;
3.主要经历,具体为:招录对象自小学起的就学、工作经历,内容主要包括起止时间、所在学校或单位、职业职务、证明人等信息;
4.奖惩情况,具体是指招录对象在就学、工作期间获得的奖励或处分,主要包括奖惩名称、时间、奖惩单位、原因等信息(个人档案中应有奖惩表格或材料);
5.家庭成员情况,内容包括父母、配偶、子女的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及职务、户籍所在地(例如:吴淞派出所,上海市宝山区淞兴西路201号)等信息;
6.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情况,包括岳父母、同本人关系密切及受其影响较大的亲友的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及职务等信息;
7.出入国(境)情况,包括办理出入国(境)的城市(地区)、目的地、往返时间等信息;
8.档案管理单位,本人个人档案管理单位和地址;
9.服役经历,本人入伍时户籍所在地、服役的军(兵)种、入伍退伍时间;
10.就学情况,高中及以上就读学校名称、学校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