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体检和政审
面试结束后,将按照综合成绩确定进入体检和政审的人选。综合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应聘人员需参加招录单位统一组织的体格检查和心理测试,并配合招录单位开展政审。
六、人员聘用
拟录用人员由招录单位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择优确定,按通知要求报到,签订劳动合同,参加岗前培训和考核,试用期为6个月。未能通过考核或未能完成岗前培训任务的,不予转正。
七、招聘咨询
具体岗位和薪酬情况详见《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政府专职消防文员招聘简章》;
招聘政策详见《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政府专职消防文员招聘政策问答》;
政策咨询电话:(财务岗位政策)、(宣传岗位政策);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电话咨询接听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
八、特别提示
此次招聘由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组织,不委托任何代理机构或个人开展招聘工作,不指定辅导用书,不收取任何报名考试费用;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对提供虚假材料、故意隐瞒实情,及在应聘考核中作弊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报考人员应根据公告安排及时查阅报名系统中有关信息,注意接听接收电话和消息通知,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参加招录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
特此公告。
附件:
1、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政府专职消防文员招聘简章
2、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政府专职消防文员招聘政策问答
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
2019年10月28日
附件:
原标题: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政府专职消防文员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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