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政治审查
政治审查内容:填写《政府专职消防员政治审查表》或《消防辅助人员政治审查表》。根据岗位要求,全面了解被考查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等情况。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可按总成绩顺延递补。
协调分局有关部门予以配合。
(6)公示
考察结束后,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和宝坻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7)聘用
通过体检和政审确定聘用的人员与宝坻区消防救援支队委托的天津市民生服务有限公司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到宝坻区消防救援支队相应岗位工作。
三、薪资待遇
被录用人员经培训合格后,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内实行上5天休2天的工作机制(不驻队),试用期满后实行准军事化管理,要求24小时驻队,采用上四天休两天的工作机制。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表现续签或解除劳动合同。此次招聘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将由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岗位安置和调配,不服从分配者不予聘用。
薪资标准:1、政府专职消防员:在试用期内每月工资标准为3600元(含本人担负的五险一金)。试用期满后,每月按照绩效量化考核成绩发放绩效工资。同时享受国家规定的防暑降温费、冬季取暖费、带薪休假等福利。发放高危职业补贴:工作满一年的按照每人每月800元的标准执行;工作满三年不满六年的按照每人每月1000元标准执行;工作满六年不满十三年的按照每人每月1200元标准执行;工作满十三年以上的按照每人每月1400元标准执行。
2、消防辅助人员:在试用期内每月工资标准为3300元(含本人担负的五险一金)。试用期满后,每月按照绩效量化考核成绩发放绩效工资。同时享受国家规定的防暑降温费、冬季取暖费、带薪休假等福利。
四、纪律要求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邀请相关部门监督全部过程,并接受社会的监督。
(二)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中应聘人员有舞弊或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在区人力社保局备案,三年内不得参加此类考试。
(三)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具体负责招聘的工作人员,在参与公开招聘事项时,凡涉及与本人有亲属关系或其它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五、其他事项
(一)工作期间着制式服装,由消防救援支队按照标准统一配发。
(二)管理教育和训练工作,每月实行量化考核,考核成绩与当月工资挂钩。
(三)消防救援支队将根据有关法规和实际情况制订培训、日常管理、奖惩、工作职责和解聘等具体制度措施。
六、本方案由宝坻区消防救援支队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咨询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30);
宝坻区消防救援支队
2019年12月11日
原标题:宝坻区消防救援支队招聘派遣制政府专职消防员和消防辅助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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