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体检
1.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2020年1月8日,按照总成绩排名,拟招聘人数扣除体能测试合格的消防退役士兵报考人数后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最后一名总成绩并列时,体能测试成绩高者优先),以张榜方式向考生及社会公布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2.体检时间:
另行通知。
3.体检方式:
体检在县级以上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生还需进行尿检。初次体(尿)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尿)检结果通知三日内向县人社局申请复检一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参加体检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过期临时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笔试准考证。
(五)政审
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普格县消防大队对考生进行政审。
(六)递补
拟聘用人员因本人自愿放弃,或因体检、政审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情况时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在10日内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如总成绩排名出现并列时,以体能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递补对象。
(七)公示
通过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后,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或拟聘用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者,办理临时聘用手续,与普格县消防大队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合同制管理,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根据工作表现及用人部门工作需要决定续聘或解聘,劳动合同一年一签。 聘用期满后,符合条件,可续聘。
所有聘用人员执行并遵守消防部门值班备勤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即对被聘用人员予以解聘:
1.有违法犯罪行为的;
2.在试用期间因身体原因不能胜任工作或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3.在聘用期间不服从聘用部门管理安排,或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聘用部门规章制度的;
4.在年度考核中不合格的;
5.严重失职,对聘用部门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6.本人中途自动退出的;
7.有吸毒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8.连续旷工在15日以上,或一年内累计旷工30日以上的;
9.无故离岗或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
10.未尽事宜以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准。
六、工资福利待遇
工资待遇和协警待遇一致,并按照相关法规要求缴纳社会保险。
七、纪律与监督
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整个招聘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由普格县招聘领导小组具体实施,县纪委、监委对整个招聘过程进行全程监督。整个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监督电话:
本公告由普格县消防大队负责解释。
八、咨询电话:
县消防大队:
点击下载>>>
普格县专职消防员(临时聘用)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12月21日
原标题:普格县关于公开招聘专职消防员(临时聘用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