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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四川宁南县公安消防大队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11人公告

2018四川宁南县公安消防大队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11人公告

宁南县人民政府 | 2018-01-10

七、公布考试成绩及体检人员

考试结束后五日内在宁南县公众信息网(网址:)公布考试成绩并按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八、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名额,按照考生报考岗位的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若最后一名总成绩并列,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再次并列的则按学历从高到低依次确定)。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到同级医院进行复检。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九、录用公示

对经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在宁南县公众信息网(网址:)中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设立举报箱及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或拟聘用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资格。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拟聘资格后出现的空额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十、聘用及待遇

(一)聘用。对测试、考试、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期满后经聘用单位考核合格者签订正式聘用合同,不合格者解除其聘用资格。

(二)待遇。试用期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正式聘用后,工资待遇按县财政供养,参照现行辅警工资标准执行,购买相关保险。

十一、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本公告进行,凡违反体能测试、考试、和体检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应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相关规定处理。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宁南县公安消防大队负责解释。

举报电话:

咨询电话:(张) (邓)

原标题:宁南县公安消防大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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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