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招聘要求
1.所有应聘人员均不受户籍限制;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受过党、政纪处分的,处分期未满的;
(3)因违纪违规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7)直系亲属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有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立案审查或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正在服刑者;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者;
(8)曾在本市从事专职消防工作的,非因违法违纪等情形被开除或者辞退,因个人原因离职的,须满3年后方可重新应聘;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形。
三
公开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4月20日-5月20日17时前。
2.报名方式:关注“沈阳消防”微信公众号,采用指定邮箱报名,报名人员自行下载《沈阳市消防救援支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将登记表和个人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打包发送到指定邮箱(报名邮箱,电子邮件文件名和原件压缩包名为:“岗位名称+姓名”)。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和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正反面、退役士兵证、户口本首页、户主页、本人页原件扫描件;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扫描件(研究生需一并提供本科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查询的各学历阶段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或与原单位签订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原件扫描件;
(4)各岗位对应的招聘报名登记表(即附件表格);
(5)报考驾驶员岗位人员需提供驾驶证原件扫描件;
(6)报考无人机飞手岗位人员需提供AOPA证书原件扫描件;
(7)报考机械操作员和装备技师岗位人员需提供高级技工证书等相关专业原件扫描件;
(8)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者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
沈阳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救援站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专职招考办”)将严格按照公开招聘要求的条件,对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确认。主要审查报名者提供的身份证、退役士兵证、驾驶证、学历情况、AOPA证书、高级技工证书等证件。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涉及到违法犯罪的将追究其当事人责任。
待网上报名结束后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方可进入考试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