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体检和考察
招录单位将按照《上海市专职消防员体格检查标准(试行)》,组织人员到上海市消防总队医院进行体检,并以上机考形式开展心理测试。同时,按相关要求进行考察(政治审查)。
五、人员聘用
拟录用人员由招录单位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考核成绩、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在上海市消防局网站公布,由上海市消防局专职消防员管理办公室负责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接受岗前培训和试用期考核,试用期为6个月。
六、招聘咨询
具体岗位和薪酬情况详见《2018年上海市消防局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简章》;
招聘政策及政策咨询电话详见《2018年上海市消防局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政策问答》;
电话咨询接听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
七、特别提示
此次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由上海市消防局及各支队组织,不委托任何代理机构或个人开展招聘工作;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收取任何报名考试费用;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对提供虚假材料、故意隐瞒实情,及在应聘考核中作弊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报考人员应根据公告安排及时查阅报名系统中有关信息,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参加招录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报告人员本人负责。
特此公告。
附件:
上海招警考试网
2、2018年上海市消防局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政策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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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消防局
2018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