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笔试。
1.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3,如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2.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写作,总分为100分。
3.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公布的为准。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三)面试
1.报考同一职位的,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前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要求以资格审查公告为准),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2.面试内容: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x50%+面试成绩x50%,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名单。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名单。
(五)体检。体检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个人支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或弃权者不予聘用,由报考同一岗位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予以递补。
(六)考察。体检合格对象列为考察对象。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标准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不合格或弃权者,取消聘用资格,由报考同一岗位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递补考察工作只进行一次。
(七)公示、聘用。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四、其他事项
1.报考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和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将取消报考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劳动合同。
2.报考者应在报名时提供准确的、确保可随时联系的电话联络方式,如因报考者未提供有效联络方式或无法联络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3.报考者需全程配合防疫工作需要,尤其在参加笔试、面试时,必须出具《电子健康卡》(绿码)并佩戴口罩,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4.咨询电话:湘潭市应急管理局人事科;投诉举报电话:湘潭市应急管理机关纪委、湘潭市纪委监委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
5.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湘潭市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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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5月15日
原标题:湘潭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yjj.xiangtan.gov.cn/5122/5128/5137/content_836432.html